2016年湖南衡陽蒸湘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衡陽人社局
2016-12-28 17:02:46
蒸湘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區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8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招聘計劃人數為38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蒸湘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術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過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高等院校在讀學生(不含2017年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y12333.gov.cn/)、蒸湘區黨政門戶網(http://www.zhengxiang.gov.cn/)、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hengxiang.gov.cn/main/rsj/index.shtml)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地點及方式:在蒸湘區政務中心(衡陽市船山西路蒸湘區政府機關大院東附一樓)進行現場報名,由應聘人員本人參加報名,不得委托他人。
2、報名時間: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要求:如實填寫《蒸湘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交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張;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推薦書)、崗位表要求的資質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提供編制情況證明(有編制且有工作經歷者);交考務費100元。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報考者需保證提供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資質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真實。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參考資格,并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四)考試
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沒有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并于考試前在蒸湘區黨政門戶網、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①筆試內容:參照國家通用公務員考試與錄用標準, 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②筆試時間:發放準考證和筆試時間、地點將在蒸湘區黨政門戶網、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③筆試成績將在蒸湘區黨政門戶網、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上,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核。(申請咨詢電話:0734-8887686)。
2、面試。
①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資格審查不合格造成達不到比例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入圍末位名次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末位名次的一并參加面試。對招聘崗位計劃數超過1人且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多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不核減招聘計劃;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的招聘計劃數少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對招聘崗位計劃數只有1人且面試對象也只有1人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體檢資格。
②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工作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綜合分析、綜合素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面試委托專門機構命題。
③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設評委小組,考生在面試結束時,由評委小組當場評分,統分前宣布成績。
3、考試綜合成績。
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
①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體檢人員名單將在蒸湘區黨政門戶網、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
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負。
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或在體檢過程中違紀違規被取消資格的,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
(六)考察及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在蒸湘區黨政門戶網、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相應崗位缺額可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蒸湘區黨政門戶網、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的,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報區政府同意辦理進編手續(原已有正式編制的可免試用期,報區政府同意后直接辦理調動手續),聘用人員服務年限最低為5年(含試用期)。
三、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區紀委全程參與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被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解除人事關系,并移交執紀執法機關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聘用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行為的。
(三)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本公告由蒸湘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4-8827356
舉報電話:0734-8887686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蒸湘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蒸湘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蒸湘區簡介
蒸湘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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