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婦幼保健院招聘人才簡章
一、醫院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是自治區唯一一家集保健、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三級甲等婦幼保健專科醫療機構。實際開放床位370張,目前在職職工958人。醫院共設有43個科室,其中兒內科重癥監護室(PICU)為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產科、新生兒科為自治區級重點專科;婦科、乳腺外科、兒外科、婦保科、兒保科、遺傳優生科為醫院重點科室;兒童眼科、兒童耳鼻喉科、兒童口腔科為醫院特色科室。
目前醫院正在實施整體外遷新建自治區兒童醫院、婦產醫院、婦幼保健院三位一體項目,該項目被列為自治區成立70周年獻禮項目和重點民生工程。新醫院占地220.56畝,建筑面積14.86萬平方米,設計床位800張,預計2017年7月開診。
新醫院將圍繞“三個醫學中心”進行建設,即:圍產醫療保健中心、婦女醫療保健中心和兒童醫療保健中心。通過具有鮮明特色的醫療與保健工作有機結合,為廣大婦女兒童提供覆蓋整個生命周期、全方位的醫療保健服務,新醫院成為廣大婦女、兒童就醫的首選醫院,新醫院建成后將成為一所花園式醫院、地標性建筑,成為自治區婦、兒專業龍頭醫院。
二、招聘計劃
面向區內外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6名(列入編制)。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刻苦鉆研、好學上進和團隊協作的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面向區內外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崗位需求表》為準。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6日8:00—12月30日17:30
應聘者需用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從招聘信息發布網站下載并填寫《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2016年面向區內外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將報名表電子版、執業醫師證、職稱證(初級、中級、副高級)、各級學歷、學位證書(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二代身份證等證件的掃描件發送至nmgfyrsk@126.com,郵件名稱請注明“姓名+應聘崗位+聯系電話”,并撥打0471—6691041進行確認。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證明人),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不予審查通過。
4.應聘人員需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計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由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招聘領導小組在網上進行。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1月10日8:30-17:30。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園東路6號)行政辦公區三樓人事科,聯系電話:0471-6691041。
(二)請所有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應聘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攜帶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2016年面向區內外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2.第二代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3.執業醫師證原件、復印件。
4.主治醫師職稱證原件、復印件。
5.副主任醫師職稱證原件、復印件。
6.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7.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三張一寸彩色近照。
(四)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的將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五)在參加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六)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向復審工作人員說明面試使用的語言,可以用蒙古語作答,也可以用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七)資格復審通過者發放《面試準考證》。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2017年1月17日上午(具體時間見《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地點:內蒙古自治區轉業軍官培訓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中山東路團結巷2號)。
(三)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四)應聘人員須攜帶招聘單位發放的《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護照)參加面試。
(五)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面試指定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六)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面試滿分為100分,結構化面試的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須達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七)面試時原則上一律著正裝,不得著行業或特殊職業制服,不得佩戴帶有特殊標記的佩飾。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考生考試總成績,經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應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內蒙古婦幼保健院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二)體檢。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在主管機關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
應聘者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應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招聘單位根據應聘者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報主管機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2016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者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列編聘用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五)應聘者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六)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次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四)本公告由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負責解釋。
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 咨詢電話:0471-6691041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監督舉報電話:0471-6946007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崗位需求表》
附件2:《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