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石阡縣五德鎮人民政府招聘簡章
根據2016年度工作需要,經石阡縣五德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保障協管員1名、公益性崗位1名,為認真抓好次項工作,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 長:林 雪(鎮人民政府鎮長)
成 員:蔣 芃(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周云才(鎮社會服務中心主任)
楊志方(鎮黨政綜合辦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周云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并負責此項工作的統籌安排、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統一面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三、招聘崗位、用工性質、名額及主要工作職責
根據工作需要,擬招聘鎮政府勞動保障協管員1名、公益性崗位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員由五德鎮政府管理,協管員主要從事人社工作,公益性崗位人員主要從事政府后勤工作。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人員、相關部門予以認定的失地農轉非失業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本鎮戶籍的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政治立場堅定,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無紋身,無違紀違法記錄;
4、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明顯缺陷,無傳染病史;
5、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6、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符合協管員崗位安置對象的下列條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縣級民政部門證明);
(2)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以就業失業登記證為準);
(3)失去土地農轉非的(以當地村委會、鎮人民政府和國土部門認定為準)。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人員,曾因違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處罰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不良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人員。
五、招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天,即2017年元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石阡縣五德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辦公室,咨詢電話:0856-7860126。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各一份,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張。
六、招聘方式
(一)勞動保障協管員報名人數超過1人的,招聘方式為面試,按面試成績高低,取第1名予以聘用。報名人數為1人,直接予以聘用。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人數超過1人的,招聘方式為面試,按面試成績高低,取第1名予以聘用。報名人數為1人,直接予以聘用。
七、考察
面試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的,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察工作。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據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八、待遇
(一)所聘用勞動保障協管員的待遇按照黔府辦發[2009]102號文件執行。
(二)所聘用人員享受公益性崗位待遇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年。
1、崗位工資:就業局每月撥付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60%,單位負責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40%以上。
2、社會保險:單位部門由就業局從就業專項資金中代繳,個人部分由就業局從崗位工資中扣除代繳。
九、面試、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石阡縣五德鎮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