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滄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招聘30人公告
來源:滄州人力資源網
2017-01-03 14:54:30
2016年滄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為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為市審計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范圍、數量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范圍
招聘對象為2016屆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2016屆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面向全國招聘;其他報考人員須具有滄州市轄區戶籍或滄州轄區生源地。
(二)招聘數量、崗位
此次共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其中為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為市審計局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和教育培訓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16年滄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控制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 1月4日至1999年1月4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凡涉及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4日。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規定服務期限內的公務員、全日制普通類非應屆畢業的在讀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三、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和時間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
報名時間:2017年1月4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門一樓大廳(滄州市御河西路50號)。
(二)資格審查
報名者需下載并填寫《滄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式兩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身份證復印件兩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6張,崗位要求具有相關資格證的需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每名考生限報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 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于1月11日-12日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到市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在筆試準考證上說明。考生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相關部門根據招聘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崗位,合格分數線不能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低分數。
1月17日前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滄州人力資源網公布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公布筆試成績的同時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滄州人力資源網公布進入面試人選名單。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面試分值100分。
3、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公布面試成績。
5、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五、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確定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如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高者、工作經歷長者優先的辦法確定。在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也按此辦法確定。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滄州人力資源網公布。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察和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的人員要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生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個人檔案等材料原件。資格復審由市人社局負責,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負責考察的單位要對考察對象的表現寫出書面報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結論意見。因考察不實造成用人失誤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公示、聘用
對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滄州人力資源網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市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并提出聘用、取消聘用、暫緩聘用的結論意見。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與監督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附件下載>>>
2016年12月30日
聯系電話:滄州市人社局事業科 3206528
滄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綜合科 3206082
滄州市審計局人事科 216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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