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招聘教師139名公告
來源:廣州市番禺區教育信息網
2017-01-05 16:50:07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關于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的通告
為滿足我區教育系統對教學人員的需求,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我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139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教師的對象范圍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2015年和2016年的往屆生)。
(二)具有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含番禺區公辦教師,下同)。
(三)現職骨干教師(不含番禺區公辦教師,下同)。
二、擬招聘的崗位、專業及人數
根據2017年我區教育系統各事業單位教師的需求狀況預測,我區擬招聘的崗位主要為各類學校的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錄用后所在單位有十二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空缺的,符合條件者再經競聘后聘用到相應崗位。專業主要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生物、歷史、地理、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心理等,擬招聘各類教師共139名,詳見《2017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條件(廣州市戶籍含增城區、從化區,但不包括不可辦理市內遷移的學生集體戶,下同)。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政策按照《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穗府〔2014〕10號文)及《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穗發改人口〔2014〕16號文)執行。
6.無違紀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相關計生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各類應聘人員的具體資格條件。
應聘者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同時還須符合下列相應的資格條件:
1.應屆畢業生
(1)所學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一致。體育學科研究生學歷應聘者,其研究生與本科學歷所修學的專業必須一致;其他學科研究生學歷應聘者,可按不低于職位學歷層次要求的對應專業報名。
(2)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且符合下列年齡條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②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
③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017年應屆畢業生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應聘資格;往屆生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師范類的須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且獲得合格證書,非師范類的須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須有“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印章才有效)或取得國考的筆試和面試合格證書;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承諾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視為本人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時距畢業時間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
2.具有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應聘者的教師資格證須符合國務院頒布的《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規定。
(2)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至少有一項與應聘的職位學科相一致。
(3)必須具有對應的教師系列初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即:報考幼兒園類別的必須具有幼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報考小學類別的必須具有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報考初中類別的必須具有中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報考高中類別的必須具有高中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報考中專類別的必須具有中專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報考高校類別的必須具有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下同。
(4)必須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
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④具有廣州市戶籍并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同時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現職骨干教師
(1)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必須與應聘的職位學科相一致,并具有對應的教師系列初級或以上的專業技術資格。
(2)必須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
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④具有廣州市戶籍并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同時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除上述年齡、學歷、職稱、戶籍等條件外,同時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區(縣)級達標以上學校任教研組組長或級長、主任、校長2年以上(須由任教學校出具相關證明)。
②在區(縣)級達標以上學校任班主任、專任教師5年以上,且擔任畢業班工作或教育業績優秀(學生平均成績在同級前三分之一區間)(須由任教學校出具相關證明)。
③近5年曾獲得區(縣)級以上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稱號。
④屬于區(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名教師培養對象、學科帶頭人(須由區(縣)教育局出具相關證明)。
⑤近5年有獲地市級以上獎勵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或輔導學生獲地市級以上學科競賽獎勵。
(四)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均須國家承認。年齡、有關年限計算以2017年1月31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2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五)以上各項條件及要求,在《2017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中有特別注明的除外。
四、獲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獲聘者根據受聘崗位,享受番禺區相應類別學校公辦教師的待遇。
(二)按照廣州市和番禺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的有關規定管理。
五、公開招聘的程序
(一)報名。
1.各應聘人員必須登錄番禺人才網(http://www.pyrc.com.cn)或番禺教育信息網(http://www.py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9:00時至1月25日(星期三)17:00時。每人僅限按《2017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的分類報其中一類學校的一個職位(即只能應聘1個職位代碼對應的職位)。
2.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少于1:3(番禺籍生源2017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取消招聘職位。對于個別緊缺專業崗位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同級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可延長報名時間至2017年2月7日,開考比例調整為1:2,如仍達不到1:2的,可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二)筆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參加筆試者應于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10:00時至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17:30時通過番禺人才網或番禺教育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1.根據《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完善和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63號)的精神,番禺區生源2017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參加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并參加相應職位的面試,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此類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一致。
2.筆試時間初定為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本次所有應聘者筆試試卷相同。筆試內容主要為:教育界(含學科教學)關注的熱點問題,包括教育教學理論、方式、方法和價值觀等的認識和應用;教育學、心理學的知識和應用;教育法規常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總分為100分。
4.各招聘職位按筆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從高到低分別排序,并按招聘職位數1:3(音樂、美術、體育類為1:6)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如達不到1:3比例的,則視情況按實際參加筆試且成績在60分及以上的人員中確定或取消招聘職位不再進行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及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3月1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輸入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碼查詢筆試成績。
5.筆試的有關規定于筆試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三)現場資格審查。
1.時間: 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9:00-12:00時,14:30-17:00時,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地點: 廣州市番禺區廣播電視大學(廣州市番禺區橋南街順寧路)。
3.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2017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為《報名表》,附件2)和《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4.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本人提交的《報名表》上填寫的情況一致,在面試期間招聘單位還可隨時再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弄虛作假,即取消面試資格。若有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情況,可在筆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屆時將以電話的方式通知替補人員,排名接近的人員應保持電話暢通,并提早準備好資格審查的相關材料)。通過資格審查者進入面試范圍,通過資格審查者領取1張面試資格憑證。
5.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不得少于1:3(番禺籍生源2017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取消招聘職位(經同意延長報名時間的專業除外)。
(四)雙向選擇見面會。
1.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雙向選擇見面會。具體各用人單位的職位表將于雙向選擇見面會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2.時間: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時進行,由番禺區教育局組織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等用人單位與通過資格審查者進行雙向選擇見面。見面會地點與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相同。
參加雙向選擇見面會的人員,在參加雙向選擇見面會時必須準備多份個人自薦材料到會場內相關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的接洽點自薦,并由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同意安排面試(同意安排面試的,收取面試資格憑證)。每人只能選擇1個招聘單位參加面試。雙向選擇的詳細辦法將在雙向選擇見面會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五)面試。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1.面試以試教(或試講、說課)和面談的形式進行,音樂、美術、體育類的應聘者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2.面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4月7日前完成。專業技能測試由番禺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試教和面談由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等用人單位各自負責開展,區教育局負責協調、監督。
3.音樂、美術、體育類的專業技能測試初定于2017年3月17-18日進行,具體測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初定于2017年3月15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初定于2017年3月23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輸入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碼查詢。
4.面試成績中音樂、美術、體育類的專業技能測試占60%,試教(或試講、說課)占20%,面談占20%。其他學科試教(或試講、說課)占70%,面談占30%。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根據各職位應聘者的總成績(且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合格),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職位的擬聘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進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體檢時有冒名頂替等作假行為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八)確定擬聘人員。
1.根據應聘者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2.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區人事局網站(http: //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
3.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視實際情況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在6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替補。
(九)辦理接收手續。
對確定擬聘用的各類教師,區教育局按相應的規定和程序辦理引進、接收和聘用手續。
(十)番禺區生源2017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的聘用工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相關內容
(一)聘用到義務教育學校、沒有任教資歷的應屆畢業生,可由番禺區教育局或教育指導中心安排到其他學校交流2年。
(二)我區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調動、工作安排等問題。
(三)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知會本人現所在單位,并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才可報考。因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單位聘用等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具有教師資格證,但沒有被錄用的應聘者,自動進入我區臨聘教師庫,我區如有相應學科臨聘教師需求,此類人員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五)本招聘通告的解釋權歸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六)聯系及咨詢辦法。
通訊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清河東路319號番禺區政府辦公中心東副樓411室
郵政編碼:511400
咨詢電話:020-84642021、020-84625361
聯 系 人:鐘老師、黃老師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20-84692605
投訴電話:020-84641671、020-84641683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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