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梧州蒙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解決就業困難問題,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 155號)、《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文件精神,經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經研究決定,以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詳見2017年蒙山縣春季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五)身體健康;
(六)基本條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并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 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7年1月19-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00)
(三)報名地點:蒙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院內
六、招聘方式及報名所需材料
(一)招聘方式:經報名 “雙向選擇” 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招聘單位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直接面試招聘。
(二)報名時所需材料:
1.報名時需提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基本情況、教育教學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績介紹等內容);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2017屆畢業生可憑畢業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職位所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等材料。
七、面試
(一)面試方式: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經用人單位與報考人員“雙向選擇”洽談擇優遴選后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因報考人數少,達不到規定比例,又確需當天補缺的,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二)面試時間:2017年1月21日上午8:30點開始。
(三)面試地點:蒙山鎮第二小學
(四)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體操計分法。在所有考官評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評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為該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將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考生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本考場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五) 報考同一崗位的,因面試成績相同且出現進入招錄范圍的的考生人數超過崗位人數的,對面試成績相同的考生當場進行加試,加試考生的最終成績以加試分數為準。
(六)優先遴選確定面試人員: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符合專業要求的應屆高校畢業生;
2、持有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3、愿意到蒙山縣工作,為蒙山縣各項事業發展作貢獻的;
4、重點院校的畢業生;
5、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等優先。
八、考核、體檢、聘用
招聘部門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面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因擬考核人選自愿放棄擬聘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確定考核人選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考核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考核、體檢、聘用工作按照《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實施。
九、其他事項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本簡章由蒙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74- 6289411
蒙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