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忠縣文化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公開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忠縣文化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2名。其中公開招聘11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忠縣公開招聘文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1);考核招聘1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忠縣考核招聘文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2)。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忠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紀律處分記錄。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17日
2.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忠縣文化委辦公室,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23)54454600。
3.報名手續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
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其中附件2崗位可招聘2017屆畢業生,報名時持學校就業推薦表報名),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點報名。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并交復印件。
4.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填寫《忠縣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三)領取《準考證》
報考附件1崗位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1月2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附件2崗位考生另行電話通知。
(四)考試考核
1.附件1崗位
考試考核分筆試和面試。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1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因考生通訊工具不暢而未接到通知或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2.附件2崗位
考核方式為專業素質測評,采取核查在校綜合表現、學習成績和專業知識答辯等方式進行。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在確定體檢人選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并結合崗位和行業的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和招聘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網查詢。
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準考證號、總成績、擬招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工作紀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