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臨汾市襄汾縣事業單位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
來源:襄汾縣黨建網
2017-01-09 16:19:38
襄汾縣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公告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關于認真做好2016年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襄組通字〔2016〕59號)精神,決定從全縣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為66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等詳見《襄汾縣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在村工作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方案》規定的基本條件。
6、符合考核招聘或考試招聘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招聘:
?、匍L期不在崗的;
?、谠蚍缸锸苓^刑事處罰的;
?、墼诠珓諉T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苁茳h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的;
⑤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薹煞ㄒ幰幎ú坏娩浻脼楣珓諉T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試招聘的方式進行招聘。
(一)考核招聘。對任職滿一個聘期、考核合格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大學生村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進行招聘。
①當選并擔任村(社區,下同)“兩委”副職以上職務滿3年;
②聘期考核1次以上優秀;
③年度考核累計2年以上優秀;
?、芫哂腥罩破胀ǜ叩葘W校碩士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學歷且獲得雙學士學位;
?、莴@得縣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
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大學生村官,根據人崗相適原則,填報招聘崗位,形成競爭的,增加筆試環節。
(二)考試招聘。對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在崗大學生村官,采取考試招聘的方式進行招聘。以筆試和考核為主要內容。筆試內容以農村工作實際和大學生村官特點為主,測試實際工作能力。考核內容要體現大學生村官的日常工作和群眾認可情況,進行量化計分。其中,筆試成績達及格線的,方可確定為考核對象,并根據筆試、考核總成績,實行單列排隊擇優招聘。
四、招聘程序
分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要求
報名時間:2017年1月9日-1月10日下午6時。
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擔任農村“兩委”副職以上的,需提供任職或當選的原始文件;獲得縣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榮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襄汾縣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供3張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照。
(3)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所有填報信息必須真實。
報名地點:襄汾縣委組織部村官辦(縣委大樓220房間)
2、資格審查
各鄉鎮黨委、社管委對報考大學生村官進行資格初審,之后,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并公示結果。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3、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大學生村官,須本人于2017年1月11日到襄汾縣委組織部村官辦領取準考證。
(二)考核招聘辦法
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大學生村官,考核內容以其肩負的崗位職責及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征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審核個人檔案,并形成考核材料。報考崗位形成競爭的增加筆試環節,并按“總成績﹦考核分×60﹪+筆試成績×40﹪”(保留三位小數)的高低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崗位,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需求和大學生村官所學專業情況統籌調配。對未競爭上報考崗位的,依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優先選擇其它空缺的考核招聘崗位。
(三)考試招聘辦法
考試招聘分筆試、考核兩個部分。總成績=考核分×50﹪+筆試成績×50﹪ (保留三位小數)。
1、筆試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1)命題和閱卷: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結合農村工作實際和大學生村官特點,測試實際工作能力。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考核
考核內容為大學生村官的日常工作和群眾認可情況,進行量化打分,同時征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考核辦法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進行公示。
3、崗位確定
對于考試招聘的大學生村官,在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計劃數之內單獨設崗,抽簽隨機確定。考試、考核結束后,根據筆試和考核總成績,依次選擇招聘崗位??偝煽兿嗤?,筆試成績高的優先選擇。同時,審核個人檔案。
(四)組織體檢
體檢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監督下,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襄汾縣人民醫院進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臨汾市人民醫院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公示、聘用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確定的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在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過程中,因大學生村官被錄取為公務員,或其他原因退出,所形成的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報考者在錄用之前已被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聘用為試用期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五、有關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全程公開,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接受大學生村官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2、注意事項:整個招聘過程的具體事宜安排在襄汾黨建網進行公告和通知,請大學生村官隨時關注。
咨詢電話:0357-3820013
監督電話:0357-3820127
本公告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襄汾縣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
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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