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慈溪市招聘醫學類研究生公告
來源: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01-09 17:05:10
慈溪市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畢業研究生24名公告
為優化衛生人才隊伍結構,促進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醫學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事業身份)衛技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單位和指標
共28名,其中市級公立醫院事業編制衛技人員指標24名,華陽口腔醫院、明光眼科醫院等民營醫療機構事業身份衛技人員指標4名。具體崗位指標等詳見附件1。有關信息可登錄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查詢。
(二)招聘對象
具有醫學類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藥學專業及以上各專業二級科目)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2015年度及以前畢業的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三)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學位畢業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時間:2017年1月12日8:30-16:30。
地點: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地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號,市公共衛生服務中心)。
辦法:持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張、《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其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全套教育部學生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作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報名材料;2015年9月以后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不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準考證發放:報名者憑本人身份證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領取時間以報名現場的通知為準。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試通知書。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回答問題的正確性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面試成績、雙向選擇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和用人單位。
(四)簽訂就業協議
擬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五)體檢
體檢標準總體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其中被認定為不宜聘用對象的(詳見附件3),考察結果為不合格。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于2017年8月15日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一)民營醫療機構人員根據中共慈溪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若干意見(試行)》(慈黨發〔2014〕75號)規定招聘。人員招聘后與民營醫療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名冊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二)擬聘用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未能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人員聘用后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簽6年,其中,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員按照正常的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規定,聘用后第一次未能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其后一年內薪酬發放按相關規定執行;第二次仍未能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則解除聘用合同。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及其下屬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衛生計生部門無關。
本次招聘在市紀委、市人力社保局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63838599、63829187。政策咨詢請在工作日內聯系。
附件1、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畢業研究生計劃表
2、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畢業研究生報名登記表
3、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畢業研究生不宜聘用對象認定辦法
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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