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民兵預備役訓練基地招聘公告(第一次)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1-12 14:41:20
廣州市民兵預備役訓練基地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200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規定,現將廣州市民兵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及招聘崗位
廣州市民兵預備役訓練基地為廣州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委托廣州警備區代管。主要任務是協助廣州警備區組織實施民兵預備役部隊的訓練,并完成各類演訓保障任務;協助廣州警備區做好市民兵武器彈藥倉庫的管理,主要負責倉庫的安全保衛任務;承擔大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軍訓和有關部門委托的相關專業隊伍訓練工作,下步從化防空兵訓練基地建成后,同時分流部分人員到從化負責基地管理工作。
招聘職位詳見《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是指除2016年應屆畢業生以外的其他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經其同意,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報考條件
1、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200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令139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并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和技能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4、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5、年齡在35 周歲以下;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時間地點
2017年1月24日至1月26日(3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報名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源路自編700號廣州市民兵訓練基地,聯系人:楊紅波,電話: 87024253,13600494315。
2、有關要求
報名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有要求的)和3年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工作單位合同、所繳養老保險證明,退伍軍人提供退伍證),以及工作單位同意應試證明,藍底1寸照片2張及電子版。所持上述證件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套。2月16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3、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報考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招聘專業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3)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每個招聘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如達不到上述比例,可視情況調整招聘人數,或取消未達到開考人數的招聘職位。
(5)年齡、工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現場報名的第一日。
(6)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以工作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為準。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礎、公文寫作處理、時事政治、自然科學與文史知識等)。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生的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4、筆試排名。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三)面試
1、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包括綜合能力、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等形式進行測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官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4、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的70%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統一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民兵訓練基地支付。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招聘單位可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五、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復后,招聘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紀律要求
(一)根據有關規定,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準確,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條件、程序、結果公開透明。
(四)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公告由廣州警備區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8791256,監督電話:88791253
附件:
廣州警備區政治部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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