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銅陵經開區招聘城管協管員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鞏固提升經開區文明創建成果,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1、愛崗敬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熱愛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3、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4、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父母為本市常住戶口(本公告發布前所在地戶口);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退伍軍人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內(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城管協管員17名,其中男性15名(崗位代碼17001),女性2名(崗位代碼17002)。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分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元月17日- 2017年元月19日,逾期不再補報。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報名地點:經開區人力資源局
咨詢電話:0562-2821785
3、報名有關事項:
(1)報考者應本人到場,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加分的退伍士兵需攜帶本人退伍證、立功授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服役10年以下加3分,退伍軍人服役10年以上(含10年)加5分,在部隊獲優秀士兵加1分,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人員加3分,多次獲相同獎項不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所加分數計入筆試成績。
(2)報名人員均須填寫《銅陵經開區公開招聘城管協管人員資格審查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取消或減少招聘崗位指標。
(3)報名所需資料必須在報名時現場提供;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在報名時當場予以認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身份證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到經開區人力資源局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單項成績和總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體能測試成績不列入總成績,通過者即為合格。
1、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法律法規、政治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寫作等。
法律法規(50分):內容為《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政治基礎知識(20分):高中范圍。
時事政治(10分):2016年國內和國際情況。
寫作(20分):公文寫作。
(2)筆試時間: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體能測試
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2:1的比例確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因體能測試不合格或者放棄體能測試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1)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項目及分值:體能測試參照《銅陵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達標評分標準》男子、女子青年二組標準執行,測試項目為:
①男性:必考項目:1000米跑;自選項目:引體向上或俯臥撐(二選一)。
②女性:必考項目:800米跑;自選項目:仰臥起坐或100米跑(二選一)。
3、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2: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原則上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確定。
面試后,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實際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職位招錄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三)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參照《安徽省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檢在三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在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2日內本人可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組織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階段。
(四)考察與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方法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實施細則(試行)》(皖人發[1999]58號)執行。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因考察不合格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與待遇
(一)聘用。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人選,按規定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聘用手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待遇。
按照《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復習資料。
(二)本次考試不收報名費用,報名費用由經開區承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相關信息查詢網站: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網。
(四)本次考試,由銅陵經開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62-2821785。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監督電話:0562—2689157
2017年元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