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泉港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聘6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68名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詳見《泉港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
3.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3日至1999年1月13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二)具體條件和要求
1.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學歷證書和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13日。
2.學歷證書為全日制大專以上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3.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6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可登陸泉州人事網、泉州人事考試網查詢)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要求相匹配。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4.戶籍條件要求:(1)2017年1月13日前常住戶口在泉港的報考者;(2)2017年1月13日前父母、配偶常住戶口在泉港的報考者。
三、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月17日至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40-5:30)。
(二)報名地點: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2寸彩色照片3張(背面標明姓名)。
2.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為大專以上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并打印。
(四)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泉港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在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rsj.qg.gov.cn)網上公布。
(五)準考證領取。考生于2017年2月4日以后登錄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rsj.qg.gov.cn)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前到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 87987377)領取準考證。考生應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領取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須為彩色免冠標準證件照。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4.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填寫報名表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
四、考試
崗位代碼301(區城市規劃展館專職講解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結合的考試方式。其余崗位均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及合格線。考生可于筆試結束后約7個工作日后登錄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rsj.qg.gov.cn)查詢成績,合格線由招聘領導小組視考試成績結果確定,具體發布時間另行通知。
4.崗位代碼301面試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要求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五、體檢、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同一崗位出現兩名及以上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按照下列6種條件依次優先體檢:①學歷高的;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高;③相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長的;④烈士子女;⑤獨生子女;⑥農村計生二女戶。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優先體檢條件,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對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核
體檢合格后考生應同時提供縣級計生及綜治情況等審核證明,逾期視為放棄資格。
六、公示、選崗、聘用
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在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rsj.qg.gov.cn)進行為期5個日歷日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同一崗位按成績排名依次選崗,并與用人單位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泉港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實行月薪制,待遇參照我區勞務派遣人員。基本工資1910元+通訊補貼150元+績效工資+年終獎金+五險一金。(約4萬元/年)
(二)凡經錄用者,需與相關單位簽訂二年勞動合同(含試用期2個月),
(三)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2方可開考,未達到1:2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具體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四)因體檢、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從該崗位其他考生中以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五)招聘工作在監督小組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95- 87989766。
(六)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rsj.qg.gov.cn )發布,考生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七)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泉港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泉港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