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三門縣委組織部機關選調人員公告
來源: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1-19 17:23:04
中共三門縣委組織部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縣委組織部自身建設,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組織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經驗和能力,有一定的發展潛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2、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現任所在單位中層正職的人員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三年,鄉鎮(街道)須滿五年,工作表現較好,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文字表達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共黨員,身體健康;
5、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二、選調程序和辦法
1、報名
報名可由單位推薦或個人自薦。請各單位積極鼓勵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報考人員如實填寫《中共三門縣委組織部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提供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身份證、學歷證、任職文件等有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含本人起草的文字材料或以第一作者發表過的各種文章),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1月18日至2月9日(節假日除外),地址:縣行政中心大樓11樓1101室,聯系電話:83332535。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須真實有效。
3、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按選調計劃數1:5的比例開考,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的,則取消選調計劃或相應核減選調人數。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
4、組織考察
根據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根據考察結果,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決定選調人員,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三、其它事項
1、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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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門縣委組織部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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