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23人公告
來源: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7-01-20 16:50:18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參照《中山市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院擬面向社會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23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法官助理、書記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法學專業優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優先;
(六)大專、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31日);
(七)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能力;
(八)在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的,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考:
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被追究過刑事責任的人員;
3.其他不適合報考的情形。
二、報名
1.報名方法:網上報名。通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門戶網站(www. zsdefy.gov.cn)和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gdzs.lss.gov.cn)發布公開招考公告,公告發布之日起7天內,填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按報考職位發至以下郵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zs2fyjc@163.com。郵件名稱注明“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招聘”。截止報名時間為截止日的17:30,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重復報考或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重復報考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審查:用人單位根據招考條件和職位要求,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初審結果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答復報考者。初審符合報名資格的,用人單位將通知考生帶齊報名資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復審者發放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筆試資格。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遺失不補。
資格復審地址:中山市小欖鎮東生西路131號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政工科1113室。
3.提交資料及領取準考證: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考生提交資料及領取準考證。考生應在指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辦理手續。提交材料如下(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⑴本人身份證、戶口本;⑵學歷、學位證書;⑶其他材料:國家司法考試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同版)。
三、考試
本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由本院視實際考試成績劃定。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的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門戶網站(www. zsdefy.gov.cn)為考生提供成績查詢。面試對象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入圍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入圍考生人數少于1:3比例的,按筆試入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的內容、標準由用人單位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視實際考試成績劃定。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
體檢和考察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按《中山市機關雇員體檢標準》執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示7天。
五、聘用
考生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聘用。如出現聘用人員不足情況的單位,可以從本次未聘用人員中依個人意愿按總成績高低順序調劑聘用。
本次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待遇按中山市雇員有關標準執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政工科負責解釋。
查詢電話:0760-22587235、0760-22588630。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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