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業單位將可直聘高層次人才
來源:昆明信息港
2017-01-23 12:59:34
原標題:云南事業單位2月1日起可直聘高層次人才
云南省人社廳日前印發《云南省高層次人才直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省內事業單位在引進高層次人才時,可以開啟“綠色通道”直接為其辦理聘用手續,并建立人事關系。
《辦法》所稱高層次人才,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萬人計劃”入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以及相應層次者;省部級領軍人才入選者,以及相應層次者、獲得國家級單項獎前3名者;在相關行業領域內有較深專業造詣的優秀拔尖人才,以及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事業單位直聘高層次人才,應在崗位有空缺條件下,由單位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職工代表及有關專家,組成工作組予以實施。
直聘程序方面,首先需要成立高層次人才評審認定委員會,評審認定委員會可由單位領導、業內知名專家組成,經主管部門核準并報政府人社部門備案。其次,評審認定委員會對擬直聘的高層次人才進行評價和評估,組織召開直聘評審會,確定直聘人選名單。第三,在本單位公示七個工作日,無異議則由事業單位填寫《云南省直聘高層次人才申報表》,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審核、政府人社部門核準。最后是事業單位與直聘的高層次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報政府人社部門辦理人事聘用和崗位聘任手續。
直聘高層次人才的領域,由用人單位根據單位建設和發展情況自行確定。直聘的高層次人才,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創新創業能力或豐富的管理經驗,在相關領域取得突出成就,身體健康,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采取直聘方式進入我省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享受科技項目立項、科技成果獎勵、高層次人才特殊生活補貼、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等方面的待遇。
直聘高層次人才面向國內外公開、公平、公正進行,遵循科學規劃、按需引進、堅持標準、嚴格考核的原則。事業單位在政府人社部門核準的崗位總量內直接聘用高層次人才,適用本辦法,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直聘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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