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水利部《關于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和《2017年太湖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方案》,現將2017年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簡稱“太湖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詳見《2017年太湖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9日至2月13日。
2、報名方法: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考生填寫《2017年太湖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用人單位。各用人單位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并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考試。
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每個職位必須滿足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的條件方能開考。如未達到1:3,則取消該崗位招聘,用人單位將電話告知考生。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3、各用人單位聯系方式及聯系地址
用人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箱 |
資格復審地址 |
水文局 |
嚴老師 |
021-25101243 |
tbhi@tba.gov.cn |
上海市紀念路486號11樓 |
水利發展研究中心 |
周老師 |
021-25101286 |
tbafazhan@tba.gov.cn |
上海市紀念路486號9樓 |
綜合事業發展中心 |
曹老師 |
021-25101357 |
caoxuan@tba.gov.cn |
上海市紀念路486號10樓 |
蘇州管理局 |
金老師 |
0512-68417856 |
jinzhaoqing@tba.gov.cn |
蘇州市高新區金山東路18號 |
五、資格復審
2月17日14:00-17:00,資格審查合格考生請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能夠按期畢業并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證明;
(3)(應屆畢業生)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社會在職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2017年太湖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粘貼照片,并完成“承諾欄”相關要求;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原件當場驗后返還。如提交材料不齊全或無原件,不予發放準考證。
應聘者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六、考試
1、筆試
考試時間:2月18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資格復審時另行通知
2、面試
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和地點:各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由各用人單位統一組織本單位考生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實施。
八、聘用
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并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咨詢電話
考務咨詢電話:021-25101106、25101104
2017年太湖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