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滄州獻縣職教中心招聘教師26人公告
來源:獻縣政府網
2017-02-06 15:06:56
2017滄州獻縣職教中心公開招聘教師26人公告
為滿足教學工作需要,加強師資力量,按照我縣2016年招聘計劃,根據《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滄人社字〔2011〕133號)和《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按照縣政府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為獻縣職教中心公開招聘教師2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此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會同縣教育體育局(以下簡稱“教體局”)、縣職教中心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崗位、學歷及相應資格要求的應屆、往屆畢業生,具有就業報到證。
四、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獻縣戶籍。非獻縣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人員(含特崗教師)配偶可列入招聘范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年齡、資格等條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見《2017年獻縣職教中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六、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縣人社局根據用人單位崗位需求情況,制定招聘方案,報縣政府批準。
(二)發布招聘公告
根據批準后的《招聘方案》,由縣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在獻縣電視臺和政務信息網(網址:www.xianxian.gov.cn )發布,公告的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三)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7年2月13日上午 9:00開始公開招聘報名工作。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16日下午5 :00。報名地點設在獻縣教育體育局四樓人事股。報考人員可登陸獻縣政務信息網(網址:www.xianxian.gov.cn )下載并持《獻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連同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要求復印戶主頁和本人頁),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張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崗位需求人數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依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規【2016】1號)規定執行。每人交納報名費100元。
2、資格審查。根據方案規定的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的要求,由縣教體局按照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經審查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3、符合報考要求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考試有關事項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于2017年2月22日-23日持本人身份證到縣教體局四樓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占總成績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計算:筆試占40%,面試占6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考試大綱。筆試時間為2017年2月25日上午9:30-11:00,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
2、面試:采取分專業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根據公開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達不到這一比例的,依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規【2016】1號)規定執行。面試成績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
面試考官實行異地交流。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計劃,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末位總成績并列并超計劃時,按筆試成績確定復審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者,加試筆試確定復審人選。
由縣人社局對取得復審資格人選的報考條件、個人檔案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逾期不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六)體檢、考察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選進行體檢、考察。體檢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現行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付。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衛計局及縣紀檢監察部門組織,考察內容為本人現實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
(七)公示、聘用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獻縣政務信息網進行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報縣政府審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自動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在本招聘崗位計劃內,由縣政府批準后即時按招聘程序遞補。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違反回避制度等規定的行為發生,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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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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