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滄州獻縣文廣局招聘合同制講解員公告
來源:獻縣政府網
2017-02-06 15:08:22
2017滄州獻縣文廣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講解員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文化旅游事業的快速發展,根據《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滄人社字〔2011〕133號)和《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按照縣政府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為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講解員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此次合同制講解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監督下,由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會同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4、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5、普通話水平為三級甲等及以上;
6、氣質佳好、容貌端正、體態勻稱;
7、獻縣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數量、崗位
詳見《2017年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講解員崗位信息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縣人社局根據用人單位工作崗位需求情況,制定招聘方案。
(二)發布招聘公告
由縣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在獻縣電視臺和政務信息網(網址:www.xianxian.gov.cn )發布。
(三)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開始公開招聘報名工作,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16日下午5:00。報名地點設在獻縣人社局七樓事業股。報考人員可登陸獻縣政務信息網(網址:www.xianxian.gov.cn )下載《2017年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講解員崗位信息表》(一式兩份),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要求復印戶主頁及本人頁),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張到報名地點報名。根據報名條件,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崗位需求人數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每人交納報名費100元。
2、資格審查。根據方案規定的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的要求,由縣人社局按照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3、符合報考要求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考試有關事項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于2017年2月22日- 23 日持本人身份證到人社局七樓事業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占總成績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計算:筆試占40%,面試占6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筆試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歷史文學知識。筆試時間為2017年 2月25日上午9:30-11:00,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
2、面試:面試采取分專業試講的方式進行。根據公開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公布成績,并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
面試考官實行異地交流。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聘用計劃,按筆試、面試折合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面試折合的綜合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也并列者,加試筆試以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獻縣人社局和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現行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付。體檢出現不合格的人員,按筆試、面試折合的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參考筆試成績。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獻縣人社局會同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公安局、縣衛計局及縣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對擬聘人員的現實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出現不合格人員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參考筆試成績。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獻縣政務信息網面向社會公示。
六、招聘人員錄用、管理及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試用期間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參照全額事業人員標準發放工資,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與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執行同等政策,所需資金列入縣財政預算。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違反回避制度等規定的行為發生,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附件: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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