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浙江人才網
2017-02-07 16:15:11
浙江旅游職業學院2017年度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是浙江省旅游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包括杭州市蕭山校區和淳安千島湖校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9個非教學類崗位,共22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旅游職業學院2017年非教學崗位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2017年7月底前。
2.專業。我院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經驗。一般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我院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4.招聘條件中所指的“優先”,一般指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報名。應聘者登陸浙江旅游職業學院網站,點擊“人才招聘”模塊,進入“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招聘系統”,注冊個人信息,填寫應聘崗位,并上傳相關證書的電子材料(如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等)。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其中1個崗位。
3.資格初審:學院根據各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于3月中上旬在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招聘網站公布。
同一崗位如合格應聘人數不足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對少數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調整辦法并另行公告。
4.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在指定網站發布考試通知。招聘單位不另行發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者自動獲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7年3月10日在浙江旅游職業學院內舉行,具體安排見學院公告。筆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言語分析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寫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專業知識等。試卷一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占筆試成績25%;試卷二為綜合寫作考試,占筆試成績25%;試卷三為專業知識考試,占筆試成績50%。具體見《浙江旅游職業學院非教學類崗位招聘考試說明》(附件2)。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選。
2.面試。初定于2017年3月13日在浙江旅游職業學院內舉行,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見學院公告。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禮節禮儀與擬聘崗位匹配度等。所有參加面試者均需要參加人格因素測試,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10%。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參加面試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職稱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應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體檢工作的辦法進行。
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考核對象尚需由學院安排進行為期20個工作日的業務實習、考核,實習期考核作為考核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輔導員崗位(含蕭山校區和千島湖校區)在計算開考所需最低合格報名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數時,按同一崗位(區分性別)對待。在根據考試成績確定人選時,相應校區的輔導員崗位報名者享有優先權。
3.聘用人員一般應在2017年7月底前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不能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的,學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旅游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tourzj.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旅游局網站(http://www.tourzj.gov.cn/zww/,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招聘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浙江省旅游局(人事教育處),0571-85212120。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旅游職業學院直接咨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浙江旅游職業學院人事處(郵編:311231)
聯系人: 王老師、 顧老師
聯系電話:+86-571-82838079、8286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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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職業學院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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