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汕頭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招聘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2-07 16:19:38
汕頭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城市規劃編制和財務崗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創建于1986年10月,是汕頭市城鄉規劃局屬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益三類正科級事業單位,具有國家住建部批準的城市規劃設計甲級資質。主要承擔市級重大區域性規劃編制工作、市級城鄉規劃管理政策及技術規范研究工作,為市委市政府及各級城鄉規劃部門進行城鄉規劃管理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強化和完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同時,利用人才、技術、信息等資源,開展以各級政府為主要服務對象、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城鄉規劃、設計、咨詢等專業服務。
二、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熱愛城市規劃編制事業,有為汕頭城鄉規劃事業貢獻力量的意愿和責任感,安心本職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富有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和創新精神;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職稱及職業資格、技能條件,同時具備相應的學歷、年齡要求,詳見《汕頭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須于資格審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至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汕頭市黃山路32號市城鄉規劃局7樓
聯系電話:(0754)88787915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三)報名程序
1、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②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2月22日;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編人員須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 在企業或其他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員,須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④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
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張。
2、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3、2014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下同)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4、資格審核
由市城鄉規劃局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將資核審核結果通知報名人員,并向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和面試最低合格線均為60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汕頭市城鄉規劃局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對筆試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按招考職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1、Y=2X(1≤X≤3);2、Y=1.5 X+1(3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間: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業務能力水平等。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面試后3天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地點另定。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人選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擬聘人選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十、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在以下網站同步公開發布: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shantou.gov.cn/)
汕頭人才網 (http://www.strc.com.cn)
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網站(http://www. stcghy.com)
汕頭市城鄉規劃局網站(http://www. stghj. gov.cn)
十二、本次公開招聘由市城鄉規劃局組織實施。
十三、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監督電話:0754-88787912(市城鄉規劃局監察室)
聯系電話:
市城鄉規劃局辦公室(人事科):0754-88787926 88787910
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0754-88627837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下載:
汕頭市城鄉規劃局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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