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蘇州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錄公告
來源:蘇州人才網
2017-02-07 16:26:38
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保障蘇州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運營安全,切實增強軌道交通治安防控力量,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下稱軌交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錄崗位為軌交分局警務輔助人員315名,具體崗位如下:
崗位A:男性,195人,在軌道交通4號線市區段承擔監控、特勤、巡邏、反扒等工作。
崗位B:男性,100人,在軌道交通4號線吳江段承擔監控、特勤、巡邏、反扒第工作。(繳納蘇州市區社保、醫保、公積金)
崗位C :女性,12人,在軌道交通4號線市區段承擔內勤、監控、巡邏等工作。
崗位D :女性,8人,在軌道交通4號線吳江段承擔內勤、監控、巡邏等工作。(繳納蘇州市區社保、醫保、公積金)
二、報考要求
報考軌交分局警務輔助人員,除符合招錄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及身體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正義感,遵紀守法;
2、熱愛治安工作,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戶籍(包括吳江區,不含四縣市下同);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2月4日至1999年2月4日期間出生);
6、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單裸視力達0.6及以上(標準對數視力達4.8及以上)。體檢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7)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現場報名及審核: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至2月1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報名地點: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干將西路288號)
2017年2月15日至2月1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報名地點:吳江區人力資源市場(長安路3223號)
報名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以及其他相關技能證書(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和兩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報名者請提前下載、打印《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錄治安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填寫好相關個人信息,并于報名當天帶至報名現場。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
2、考試:考試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兩類。
根據報名情況,適時電話通知體能測試、面試時間(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1)體能測試:考生按照攜帶有效身份證及《體能測試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男子①4×10往返跑;②俯臥撐;女子①4×10往返跑;②仰臥起坐。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用。
面試結束,按體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4、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環節。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5、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市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電話:68718763、;監督舉報電話:65225661轉67789。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2017年2月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