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辦理-公文的處理
來源:國家事業單位考試網
2017-02-07 16:28:19
事業單位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公文的辦理
公文辦理包括發文辦理、收文辦理和整理歸檔,公文的辦理是公務員考試時常考到的公文常識。
一、發文辦理
發文辦理的主要程序是:復核、登記、印制和核發。
1.復核
已經發文機關負責人簽批的公文,印發前應當對公文的審批手續、內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需作實質性修改的,應當報原簽批人復審。
2.登記
對復核后的公文,應當確定發文字號、分送范圍和印制份數并詳細記載。
3.印制
公文印制必須確保質量和時效。涉密公文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印制。
4.核發
公文印制完畢,應當對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質量進行檢查后分發。
二、收文辦理
收文辦理的主要程序是:簽收、登記、初審、承辦、傳閱、催辦和答復。
1.簽收
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逐件清點,核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并注明簽收時間。
2.登記
對公文的主要信息和辦理情況應當詳細記載。
3.初審
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進行初審。初審的重點是:是否應當由本機關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文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區或者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是否已經協商、會簽,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經初審不符合規定的公文,應當及時退回來文單位并說明理由。
4.承辦
閱知性公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范圍后分送。批辦性公文應當提出擬辦意見報本機關負責人批示或者轉有關部門辦理;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5.傳閱
根據領導批示和工作需要將公文及時送傳閱對象閱知或者批示。辦理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傳、誤傳、延誤。
6.催辦
及時了解掌握公文的辦理進展情況,督促承辦部門按期辦結。緊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應當由專人負責催辦。
7.答復
公文的辦理結果應當及時答復來文單位,并根據需要告知相關單位。
三、整理歸檔
需要歸檔的公文及有關材料,應當根據有關檔案法律法規以及機關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收集齊全、整理歸檔。兩個以上機關聯合辦理的公文,原件由主辦機關歸檔,相關機關保存復制件。機關負責人兼任其他機關職務的,在履行所兼職務過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職機關歸檔。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