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濱州惠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教師200人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和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經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為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0名教師。制定本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2017年惠民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3、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省招募或選派在濱州市服務或生源地為濱州市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應聘的,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現已畢業)的惠民縣戶籍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惠民縣接收安置條件,以惠民縣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為準),也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4、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惠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7年2月15日9:00-2月17日16:00
查詢、初審時間:2017年2月15日10:00-2月18日12:00
繳費時間:2017年2月15日10:00-2月18日17:00
(二)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請登錄惠民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hmjyj.gov.cn/),選擇“教師招考報名入口”查閱有關信息,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信息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有專業要求崗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上的專業全稱為準),必須完全符合本簡章崗位表“專業要求”一欄中列出的專業。如果畢業證書所列專業不止一個,只要其中一個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完全相一致就允許報名。
(三)網上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四)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務于2017年2月18日17:00前登錄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繳費成功人員于2017年3月15日14:00—3月19日14: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2017年惠民縣教師招聘報名信息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7年2月18日17:00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惠民縣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惠民縣城鼓樓街39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顯示報名成功的《報名信息表》及以下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農村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減少的計劃依次增加到同層次中報名人數和招考人數比例最高的學段學科。如定向招聘崗位核減時,則核減的崗位增加到相應學段學科的非定向招聘崗位中。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辦理改報手續的,視為放棄。
四、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統一使用省直教育類試題,筆試時間與省直同步。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下午 14:00—16:30
筆試考點、考場在準考證上注明。考生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如果身份證丟失,考生可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為保證新進教師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招聘計劃和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筆試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成績、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等有關事項均在惠民縣教育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除出具:《2017年惠民縣教師招考報名信息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和兩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外,還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已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鑒證或派遣就業的,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證明信須加蓋單位公章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出具人簽字。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信確有困難的,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期間提供),以上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2月15日前取得。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交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和在畢業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的畢業生需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組織部門選派的到村任職大學生需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退伍證、戶口簿。
以上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在現場資格審查后退還報名者。
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以上證明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名單在惠民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經資格審查后,無合格人員的招聘崗位,經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確定面試人員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審查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親自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上簽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六、面試
1、面試具體日期、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內容
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中小學崗位面試包括現場面試和試講兩部分,現場面試占20分(內容涉及教育教學基本知識、基本能力),試講占80分。
職業學校專業崗位(Z46、Z47、Z48、Z49、Z50五個崗位)的面試采用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的教學內容。
學前教育崗位(Y45、Z51)包括說課和技能測試兩部分。說課滿分為40分、技能測試滿分為60分。技能測試內容為簡筆畫和視唱(或現場編舞),簡筆畫滿分為30分(自帶畫板及用品),視唱或現場編舞(二選一)滿分為30分。說課、視唱(或現場編舞)測試時間共計10分鐘,簡筆畫為20分鐘。
七、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資格。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按筆試成績的順序確定;若仍相同的,則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面試,并以重新面試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惠民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八、考察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和有關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根據實際需要,考察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被考察人員應在考察通知書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留復印件)及檔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用人單位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查,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放棄體檢和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惠民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九、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惠民縣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到惠民縣教育局辦理調動、派遣手續,開具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憑介紹信辦理報到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同一崗位按照程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聘用單位,選崗具體時間在惠民縣教育局網站公布。到聘用單位報到后,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為保持教師隊伍的相對穩定,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文件規定,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在簽訂聘用合同時予以明確。
根據城區新建學校規劃,我縣將建設惠民縣第三中學(高中)、惠民縣第四實驗學校(初中),為進一步做好人才儲備培養工作,招聘的縣直高中崗位教師全部為惠民縣第三中學儲備教師;縣直初中崗位教師中有20名為惠民縣第四實驗學校儲備教師,在選崗時予以明確。儲備教師先在現有縣直學校任教,待新建學校投入使用后根據考核情況選拔到新校任教。
十、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惠民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hmjyj.gov.cn/)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本簡章由惠民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惠民縣教育局:0543-5351474 5351640
惠民縣人社局:0543-8197098
監督電話:
中共惠民縣委組織部 0543-5321482
點擊下載>>>
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doc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xls
惠民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