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許昌禹州市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為加強我市市直事業單位隊伍建設,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編辦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禹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工作。
一、選調計劃
計劃共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其中:禹州市產業集聚區創業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10名,禹州市產業集聚區行政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10名,禹州市神垕古鎮管理委員會選調工作人員8名,禹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10名。
二、選調范圍
從禹州市市直超編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擔任副科級以下職務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
三、選調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好,綜合素質高,勤奮敬業;
2.身體健康;
3.具備選調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其他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相關手續等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本次選調在禹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采取報考人員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方式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編制證、畢業證、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登錄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選調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報名時由本人填寫《2017年禹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一式2份,報考者可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張貼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報名推薦表上需由推薦單位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同時需另外提供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2.報名時間: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禹州市政務服務大廳二樓西41號窗口。
3.開考比例與報考職位調整。各選調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它選調崗位條件,可在報名結束后1日內到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規劃股(禹州市黨政綜合大樓502房間)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4.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低于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應變能力,滿分為100分。
3.擬選調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先聘用。
4.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編辦的指導監督下,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根據考試成績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不再遞補。主要是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選調后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要認真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六)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人社部門審核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網、禹州人社微信平臺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相關手續。
五、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本次選調工作相關信息均通過禹州市人民政府網和禹州人社微信平臺發布,不再逐一電話通知,請所有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查詢,并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六、本次選調工作由禹州市監察局全程監督。
附件:1.2017年禹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計劃.xls
2.2017年禹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禹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