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寧波海曙區教育局招聘64人公告(第二批)
來源:海曙教育網
2017-02-10 15:12:23
2017學年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4人公告(第二批)
根據區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海曙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海曙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一)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招聘
初中教師16名:初中語文3名,初中數學3名,初中英語4名,初中科學3名,初中社會1名,初中體育2名(其中田徑男性1名);
小學教師40名:小學語文2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性別不限10名),小學數學5名,小學英語4名,小學科學2名,小學體育4名(其中足球男性1名,籃球1名,羽毛球1名),小學音樂4名(其中聲樂1名),小學美術1名;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3名。
(二)面向有工作經歷的教師招聘
初中教師2名:初中語文1名,初中數學1名;
小學教師3名:小學語文2名,小學數學1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注: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2017年2月9日),戶籍以2017年2月9日戶口所在地為準。報考人員中已具有事業編制或民辦學校在職教師身份的需要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7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地點: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地址:悠云路409號(請從歐尚超市對面、位于新星路上的南大門進入)
2、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相應的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填寫附件2,有工作經歷教師填寫附件3)及報名信息表(附件7)。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打印好相應的登記表、信息表,報名當日與相關材料一并上交(報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5)。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4、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1:3的招聘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崗位數。經資格審核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海曙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二)考試
考試分兩類崗位進行。
第一類崗位:中小學語文、中小學數學、中小學英語、中小學科學、初中社會、特殊教育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察招聘崗位相關的綜合知識,包含教育教學理論、本學科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等內容。筆試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聘崗位數大于3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招聘崗位數等于或小于3個的,按1:4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第二類崗位:中小學體育、小學音樂、小學美術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考試分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
2、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察招聘崗位相關的綜合知識,包含教育教學理論、本學科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等內容。筆試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特長展示;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筆技折算成績和,筆技折算成績和=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的高低依次排名(筆技折算成績和相同的,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4、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技折算成績和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及人力社保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由海曙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教育局遞交書面申請。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并經核實的淘汰。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由區教育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中小學語文、中小學數學、中小學英語、中小學科學、初中社會、特殊教育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中小學體育、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崗位以筆技折算成績和高的排名在先),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畢業證書、認證書兩證取得時間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三)針對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同個招聘崗位涉及多個片區的,在工作崗位分配時,按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填報的分配志愿進行分配,實行“平行志愿”,考生報名時可選擇兩個片區,然后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聘用,按照平行志愿聘用方式,分配時,將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兩個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則被聘用;如果分數不夠,則繼續檢索B志愿,符合條件即被聘用。如A、B志愿都沒有聘用,由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統一調配,如不服從調配的不予聘用。
(四)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或實行初期工資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繼續聘用;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2017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須在聘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繼續聘用;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2017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在聘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實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不予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分配到海曙區中小學工作并至少服務滿5年(包含試用期)。
(五)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教育網
(http://www.hsedu.com.cn)
咨詢電話:0574-87195724
監督電話:0574-87195727 (寧波市海曙區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附件1: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附件2: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填寫)
附件3:報名登記表(有工作經歷教師填寫)
附件4:報考專業要求
附件5:報名材料清單
附件6: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
附件7:報名信息表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
2017年2月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