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眉山市彭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其中:綜合類11名、衛生類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17年眉山市彭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此次考試招聘年齡計算時間截止為2017年2月16日。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崗位表》中的專業條件主要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見附件3),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
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以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要求”、“學位要求”和“學科或專業”(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2月16日至22日18:00,報名網站為考生之家:http:// bm.e21cn.com。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由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崗位要求的學歷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專業條件主要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見附件3),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請報考者認真對照選擇。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2017年眉山市彭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2月16日至 23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盡早報名,避免資格初審不合格錯失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報考人員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資格復審、考核中的資格復核和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網上繳費
經初審通過且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7年2月16日至23日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人)。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辦理減免手續。
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2月22日前的工作日內到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28-37627056,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鳳鳴鎮西街98號政府3樓人社局)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登錄考生之家(http:// 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綜合類和衛生類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為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調減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調減后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并由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退還考生已繳考試考務費。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等情況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公告。
2.筆試科目。綜合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衛生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筆試范圍見《2017年眉山市彭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見附件4)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18日(星期 六)上午,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綜合類、衛生類每科卷面滿分為100分,每科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綜合類筆試折合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60%;
衛生類筆試折合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醫學基礎知識》成績×50%)×60%。
5.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點對點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眉山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提交查分申請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崗位排名于查分結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點對點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比例。面試比例為1:3。
2.面試資格復審。2017年4月中旬,根據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和參考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公布。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區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照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崗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專業條件主要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未畢業人員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
4.面試方式
綜合類招聘崗位實行結構化面試;衛生類招聘崗位實行結構化專業面試。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三)考試程序
考試程序為先筆試后面試。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公布。考試總成績(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計算方法如下: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面試人員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其中: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按以上辦法比較,成績仍然相同的,加試后確定名次。因筆試缺考、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類同題其他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集中地點
體檢由區級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體檢的時間、集中地點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公告。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均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由區級組織人社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區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給予其3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員。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通過調取查閱報考者檔案等方式復核考核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因自愿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區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無異議的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責任自負。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組織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限內按管理權限報區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原機關事業單位同意流(調)動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流(調)動手續;
2.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應在區級組織人社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調(流)動。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執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區紀委(區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舉報電話。舉報案件的查處由區紀委(區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
政策咨詢電話: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627056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3336031
監督電話:
中共眉山市彭山區紀委(區監察局):(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610828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組織部、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公告。
2.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3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區級組織人社部門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區級組織人社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2017年眉山市彭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綜合類)
2.2017年眉山市彭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衛生類)
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
4.2017年眉山市彭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