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展覽館招聘講解員公告
一、單位簡介及職能
內蒙古自治區展覽館(以下簡稱“內蒙古展覽館”)為自治區文化廳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屬公益二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自治區的形象宣傳窗口。
2017年,“自治區成立70周年成就展”在內蒙古展覽館舉辦,開展后需要接待大量參觀觀眾,現有講解員不能滿足工作需要,因此急需招聘講解接待人員。講解員面對觀眾,代表著自治區的形象,因此,我們需要形象好、氣質佳、綜合素質高的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1名講解員(列入編制)。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內蒙古戶籍的人員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生;
2、不具有內蒙古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就讀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戶籍仍保留在學校集體戶的;
(2)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4)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以上條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二)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要求專業為:播音主持藝術專業、新聞學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旅游管理專業、社會工作專業,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1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男,要求身高1.75米以上,體重65—75kg;女,要求身高1.65米以上,體重45—60kg;
5、取得普通話水平二級甲等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形象氣質;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公務員未滿5年服務年限的;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1)時間:2017年2月20日9:00—2月24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登錄發布招聘簡章的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內蒙古展覽館網站)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將報名表、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網上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發送至nmgzlgbgs@163.com,并撥打電話(0471-4951415)進行確認。2017年2月24日17:00以后收到的報名信息不予受理。
(3)填寫要求: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有工作經歷者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
(4)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報名期間,我單位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解答應聘人員咨詢。
2、資格初審
(1)時間:2017年2月20日-2月27日。
(2)資格初審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將結果以郵件回復(內含進入資格復審通知書)和電話告知,不合格者將告知不合格的原因。
(二)資格復審及初試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3月2日,上午9:00開始。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展覽館綜合樓辦公室。
2、資格復審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學歷認證報告。
3、初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3月4日,上午9:00開始。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展覽館綜合樓五樓會議室。
4、初試程序。資格復審通過后以郵件和電話形式通知考生進行初試。初試采取評分制,滿分100分。取得前3名的考生進入復試。
(六)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3月7日,上午9:00開始。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展覽館綜合樓五樓會議室。
2、復試程序。復試采取評分制,滿分100分。復試時間每人30分鐘,成績現場公布。
(七)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
(八)體檢與考察
總成績排名第1名的考生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1、體檢。體檢由內蒙古展覽館組織,在自治區人社廳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工作需要在總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考生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自治區人社廳備案后依次遞補。
2、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自治區人社廳備案后依次遞補。
考察結束后,我單位形成考察報告,報自治區人社廳備案。
(十)公示與聘用
1、我單位根據考生的考生總成績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卻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我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3、按有關要求設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方案中未盡事宜按《2016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中要求執行。
(三)本方案由內蒙古展覽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1-4951415、0471-6969430
主管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
監督電話:0471-6944911、0471-6968470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