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54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2-14 11:29:50
2017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17家事業單位(各事業單位職責可在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bjeit.gov.cn),共招聘54人,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資格條件。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招聘崗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于具有一定社會工作經歷(不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報名(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6.招聘崗位面向北京生源畢業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17年應屆畢業生,或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并可以派遣的2017年歸國海外留學生報名。
7.招聘崗位面向應屆畢業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17年應屆畢業生、或北京地區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名。
8.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以及海外留學生需符合進京政策條件(學歷學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年齡: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歲;歸國海外留學生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2月13日至2月28日
(二)報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時間內(Email以發出郵件日期為準)將填寫完整的《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發至報考單位聯系人郵箱。
各招聘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擇優通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四、考試安排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公共基本能力測試,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2.合格標準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可登錄市經信委門戶網站查詢成績。招聘崗位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未達到1:3的崗位,則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是否保留該崗位的招聘。
(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將在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布,考生可根據網上筆試成績公示內容參加資格復審,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入圍人員須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集中進行資格審查。攜帶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頁);
2.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格、職稱等材料;
3.《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在報名表右上角貼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和年限的,須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相關證明;
5.2017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攜帶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6.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并可以派遣的2017年歸國海外應屆留學生,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崗位能力測試
招聘崗位僅組織面試的,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等于面試成績;招聘崗位同時組織面試和專業技能考試的,崗位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5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50%。面試、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考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崗位能力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布綜合成績
考試測評環節結束后在市經信委網站公布考試測評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60%。筆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體檢與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筆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均不低于60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1.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階段。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六、公示聘用
根據筆試、崗位能力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經信委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
七、報考注意事項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
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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