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民族文化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2-14 15:33:39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為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所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市少數民族文化服務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行政秘書2名、會計1名、文體項目助理2名、新媒體編輯2名、視頻制作崗1名、平面設計崗1名、共招聘9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熟悉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有一定的民族知識和專業特長,具有民族文化工作經歷者優先。
3.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強度要求。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5.北京市常住居民戶口,非應屆畢業生人事行政檔案關系在京。
6. 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體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所報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要求(詳見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8日
2.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2月28日下午5點前將《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填好后,發送到bjmzzp@163.com,報名表上須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郵件標題請注明:姓名+報考崗位+所學專業。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3的,由我單位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或實際招聘人數。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由市民委統一組織。
2.筆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周六)。
3.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4.成績查詢:另行通知。
(三)現場資格審核
1.面試之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經現場資格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1)《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需本人簽名承諾);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崗位所具備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自行準備的材料。
(2)2017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學生證、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
(四)面試及復試
1.面試人員比例: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按照擬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未達比例的職位,由用人單位視具體情況組織面試。
2.復試: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4:6的比例,進行綜合成績評定。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初步確定聘用人選。聘用人選由招聘小組組織復試。
(五)體檢和考察
復試通過的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如擬招聘人選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我單位將體檢和考察均通過的擬聘人員信息在本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經中心主任辦公會研究批準,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通過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調動手續,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七)需說明事項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社會人員在報考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選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完成行政關系調入手續。
聯 系 人:朱老師,楊老師
聯系電話:010-64283075
附件: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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