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夏事業單位招聘和遴選工作計劃報送通知
來源:寧夏人事考試網
2017-02-14 16:36:45
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報送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遴選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區直各部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干部)處:
為做好2017年度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規定,現就報送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遴選工作人員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設置要求
各地各單位在制訂《崗位計劃一覽表》時,應根據空缺崗位的聘用資格條件和工作需要,合理設置招聘崗位專業、考試類別等資格條件。
(一)公開招聘資格條件設置
1.專業設置。本科及以下原則上按學科類設置專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一級學科、二級學科設置專業,專業名稱表述應參照《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附件5)填寫。對于指導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名稱,招聘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高校學科實際研究確定。對于招聘專科以上、本科以上學歷崗位的,設置專業時應充分考慮同一專業在不同學歷層次的名稱。同一崗位不得設置兩個(含)以上筆試類別專業。按類別設置專業的,應寫明“××類”,未寫明的視為具體專業名稱。
2.學歷學位設置。學歷一般設置為:研究生、本科、專科、中專,學位一般設置為:博士、碩士、學士。招聘單位在崗位計劃中應明確是否招聘雙學士第二學位(專業)、輔修學位(專業),沒有進行明確的,將視為考生所修第二學位(專業)、輔修學位(專業)都符合招聘崗位學歷學位條件。
3.考試類別設置。事業單位筆試科目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筆試科目均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值各150分,總分值300分。設置考試類別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中小學教師類(D類):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類考試內容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醫療衛生類(E類):劃分為中醫臨床、西醫臨床(含口腔、醫學檢驗、康復)、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含醫學影像)、公共衛生管理(含衛生檢驗)六個考試類別。
4.年齡設置。除崗位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年齡為40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下崗位年齡為35歲以下。
5.各縣(市、區)上報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時,須確定15%崗位定向招聘“三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三項目”即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和大學生村官。
6.招聘范圍須明確面向全國還是全區公開招聘。
7.其他條件設置。原則上不得對性別、工作年限(經歷)、民族、政治面貌設置限制性條件,不得設置資格初審、資格復審時無法審核和衡量、顯失公平的招聘條件。每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最多為10人,對職業資格和取得的專業證書等有要求的必須明確說明,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一經確定,不得擅自修改。
(二)進一步放寬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條件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要求,對我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條件作如下調整:
1.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歲以下。
2.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歷最低可放寬到中專(含技工學校),但不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的要求。
3.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不做專業限制。
4.各縣(區)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面向本縣(區)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
5.對放寬招聘條件的崗位,用人單位可以視情況在崗位相關條件中提出5年最低服務期限要求。
(三)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條件設置
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條件設置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寧人社發〔2016〕12號)中有關條件執行。
二、報送程序和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根據本地本單位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人員結構、崗位空缺情況提出招聘和遴選計劃。自治區、市直單位制定公開招聘和遴選計劃時,原則上應拿出不少于30%崗位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各招聘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填報《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編制審核表》(附件1)、《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2)、《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計劃編制審核表》(附件3)、《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4)各一式三份。
(二)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審核匯總本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遴選計劃,經同級編制部門審核,并報自治區編辦審核后,報送我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三)區直事業單位招聘、遴選工作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匯總,經自治區編辦審核后,報送我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三、報送時間
為確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遴選工作整體順利進行,請各地各單位將招聘和遴選計劃于2017年3月6日前報我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逾期不報者不再補報。
聯系方式:銀川市興慶區上海東路40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聯 系 人:李偉武 汪建鋼
聯系電話:(0951)5099118 5099323(傳真)
電子郵箱:nxrs1005@163.com,QQ群號:419219552。
附件: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2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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