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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西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公選公告

來源:河池人才網 2017-02-16 15:32:33
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關于面向全市公開選調綜合寫作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河人社發﹝2012﹞142號)有關規定,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編制綜合寫作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性質及名額


  (一)中共河池市委決策咨詢中心九級管理崗位1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二)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改革與調研》編輯部九級管理崗位2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二、選調范圍


  河池市內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服從領導,大局意識、組織紀律觀念、團結協作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強。


  2.工作能力較強,熟悉計算機操作,有較強的公文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同等條件下有從事辦公室文字材料撰寫經歷或有文字作品在各級報刊發表者優先。


  3.具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報名參加選調中共河池市委決策咨詢中心崗位人員在35周歲以下。


  5.報名參加選調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改革與調研》編輯部的科員、辦事員、九級職員、十級職員、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八職職員不超過40周歲;七級職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人員不超過45周歲。


  6.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滿一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2月2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跟班學習、考察與體檢、討論決定、公示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8日前。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快遞郵寄材料報名(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的方法。現場報名人員須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驗核后退回本人。快遞郵寄材料報名人員可郵寄復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進行復核。


  3.報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百旺路17號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綜合科(市政辦公中心九樓908室),郵編:547000。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公開選調綜合寫作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其他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公章)。


  (4)確定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或材料、編制證明材料等復印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公章)。


  (5)個人寫作作品(代表作)復印件。


  (6)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3張、全身彩色5寸生活照片1張。


  報名者必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三)筆試和面試


  資格審查結束后,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通知通過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筆試和面試。筆試為公文寫作、計算機操作,面試采取面談形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跟班學習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班子(改革辦)研究進行適崗比選,按1:1確定擬選調人員,對擬選調人員進行2個月的跟班學習考察。


  (五)考察與體檢


  根據跟班學習表現情況,確定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由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并對其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再次進行核實確認。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人員安排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班子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七)公示、調動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的,正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向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綜合科咨詢。聯系電話:2307280。


  附件: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公開選調綜合寫作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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