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嵊泗縣教育局招聘14人公告
來源:嵊泗政府門戶網
2017-02-17 16:29:27
2017年嵊泗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全縣教育系統新教師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14名,具體見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愿意履行教師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或生源、年齡、學歷、專業等具體要求詳見計劃表(附件1)。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嵊泗戶籍以2017年2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17年2月16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四類情形之一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視情核減。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 2017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
2.報名地點:嵊泗縣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嵊泗縣菜園鎮望海路265號6樓606室。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籍證明、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明等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報名表一份,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審核通過后到教育局五樓考試中心錄入相關信息。
應聘人員要對所出具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3.報名收費:因今年招聘考試的筆試參加浙江省2017年教師招聘統一考試,根據自考收費標準收費。
4.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到教育局五樓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作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參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教師錄用考試相應《專業科目考試》、相應《教育基礎知識》兩科考試,兩科考試成績的平均分作為筆試成績(報考體育、音樂、美術、計算機的參加相應《教育基礎知識》一科考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有缺考科目的不能列入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實施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按該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2.筆試內容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浙江教育考試網—社會考試—浙江省中小學教師錄用考試各課程考試說明)。
3.考試時間為4月中旬(省統一的教師錄用考試時間)。
4.面試以課堂教學形式為主,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考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
(三) 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1、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2、應聘者放棄或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本人放棄。本人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嵊泗縣教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檔案轉到后,經審核合格,辦理報到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4、公示結束,須參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個月實習。
5、聘用人員須在2019年7月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察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信息發布平臺
嵊泗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ssjy.net/),該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嵊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5086282、5088397,監督電話:0580-559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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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縣教育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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