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眉山市委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進人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中共眉山市委統戰部決定開展公開選調直屬事業單位事業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選調,市愛國宗教團體辦公室選調1名工作人員,市民主黨派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選調2名工作人員。3個崗位統一比選,擇優選調。
二、選調范圍
面向眉山市和所轄區縣的事業單位且達到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全額撥款事業人員(管理崗位)。
三、選調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符合選調范圍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選調: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蓋章的報名表原件(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明和2張1寸免冠近照到市委統戰部辦公室(市政中心主樓西9—3)進行資格審查。
五、考試
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時間另行通知。
(一)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需攜帶本人身份證)。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調名額數與面試人選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需攜帶本人身份證)。
六、考察
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考察對象。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調人選,達不到崗位要求的不予調動。
七、公示
擬調人員名單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調動
經公示合格的擬調人員,按《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進人管理辦法》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九、其他事項
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選調資格,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負。
本次選調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眉山市委統戰部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38168078。
中共眉山市委統戰部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