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眉山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7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省司法廳同意,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名;
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自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含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大專以上畢業生、警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優先(其中:大學本科、警校畢業生加5分,退伍軍人加3分,被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加8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生或退伍軍人加6分),以上加分項為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四)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99年2月23日以前、1982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腳板),無紋身、駝背,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違紀被單位辭退或被開除公職(學籍)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的,或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7、參加或曾經參與邪教組織的;
8、其它原因不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
三、主要職責及工資待遇
(一)主要職責
警務輔助人員的主要職能是在所屬單位及人民警察的領導下,為戒毒場所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
(二)工資待遇
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試用期內,按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轉正后月收入3000元左右(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執勤補貼、應休未休的節假日加班補貼、國家規定保險中個人承擔部分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
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報名地點
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備勤樓大廳(眉山市東坡區桃園東街169號)
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辦公樓1樓(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學府路二段1號)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辦公樓1樓(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學府路二段1號)
(二)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報名時填寫《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現場不提供表格),同時提交以下資料:本人二代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張,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詳實,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地點當場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被錄用。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禁毒條例》《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戒毒工作規定》、《人民警察法》、時事政治。
2.筆試測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筆試《準考證》。報考者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
1.面試、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考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六、體檢
(一)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結果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二)體檢相關事項以四川省人事考試網上的通知為準。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察及培訓
(一)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經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二)考察合格者經公示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培訓。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因自動放棄應聘或培訓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訓、考察合格者,由用人戒毒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繼續聘用。
(二)應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考核。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九、紀律與監督
在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 028-87531971
十、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本數。
本公告由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28-38295020(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
028-85962116(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
028-85965258(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
附件:
1.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2017年上半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情況表
2.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2017年上半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情況表
3.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2017年上半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情況表
四川省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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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