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杭州江干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杭州教育網
2017-02-20 15:00:22
2017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教師50人公告
杭州市建設職業學校等23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選調在職教師、招聘專任教師50名。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23 家招聘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選調、招聘錄用的人員列入財政補助事業編制管理(即公辦教師)。各選調、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等詳細情況詳見《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2月公開選調在職教師、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調招聘計劃表》)。
二、選調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選調、招聘僅面向以下人員:
(1)杭州市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2)應屆畢業研究生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2017年畢業及2016年畢業未初次就業人員)。
(3)具有中學高級職稱的在職在編教師。
(4)江干區2016年12月統一招聘合格考生。
各個崗位的具體選調、招聘范圍和對象見《選調招聘計劃表》。
三、選調招聘條件
除符合上述選調、招聘范圍外,應聘人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對應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但招聘單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3.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對應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但招聘單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4.身體健康, 年齡要求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市外的在職在編教師須具有中學高級職稱。
6、杭州市在職在編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二)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三)夫妻分居;(四)隨軍調動;(五)杭州市區(含蕭山、余杭)范圍內中小學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7、 港澳臺、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具有選調、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等條件。
四、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7、28日共計2天(8:30-11:00;13:30-16:30)。本次選調、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請攜帶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直接到招聘單位報名。
在職教師報名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報名無效。組織考試人數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
五、考試
招聘單位可在接受報名者時進行面談,可根據面談及報名材料審核情況綜合評分,確定報名者是否進入下一輪考試。
考試主要是面試,是否筆試由選調、招聘單位根據報名人數自行決定。面試以試講、說課、上課和回答問題等方式進行。
考試具體方案由選調、招聘單位制定并在各自網站上公布或書面告知應聘者。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選調、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業務能力等情況。體檢和考核工作一般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
此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崗位,招聘學校可申請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選擇放棄。
七、公示及聘用
選調、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干教育信息網等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調動、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被證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2017屆畢業生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研究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1)86974949。
監督投訴電話:(0571)86974910。
2:報名材料清單
3:報名表
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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