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吉安市疾控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吉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高校公開招聘碩士學歷專業技術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疾病檢驗專技人員1名、理化檢驗專技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
1. 疾病檢驗崗位:第一學歷為全日制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理化檢驗崗位:第一學歷為全日制無機化學、制藥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設置按省人社廳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至28日。
2.報名地點:
現場報名:吉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吉州區吉州大道54號);網絡報名:吉安市疾控中心辦公室郵箱jacdcb@163.com。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填寫《吉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一式二份),經工作人員初審確認后方可報名。
4.報考人數的比例要求:招聘崗位名額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特殊崗位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
5.資格審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及面試入闈人員的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對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監督檢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于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時,面試入闈人員須提供有關的工作年限證明、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如不能及時提供相關證明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試
鑒于招聘的兩個崗位均為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考生,只面試不筆試。由專家進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20分鐘。
1.面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計劃與參考人數的比例出現1:1的,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否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數,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出現同分的現象,實行加試,以加試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前2天下午6時前,考生書面提出放棄出現的空額,再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體檢后,不再遞補。
(四)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德才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并在市人社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疾控中心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五、辦理招聘手續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或調動等相關手續。招聘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六、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
吉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8222666,18979626602
2.監督舉報電話
吉安市紀委駐市衛計委紀檢組:8229317
七、報名附件:《吉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吉安市衛計委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