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2-21 16:21:16
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是北京市總工會直屬的為職工和工會組織提供法律服務, 承擔普法宣傳、法律教育、法律培訓、法律咨詢以及職工在勞動爭議方面的訴訟代理,開展對困難職工的法律援助、工會法人資格登記等法律服務職能的經營類事業單位,為了更好的適應工會事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錄用2名9級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法律服務崗位1名
崗位職責:組織開展法律培訓;調解勞動爭議并對各區工會進行指導;對職工的法律援助案件進行代書、代理;開展其他法律服務工作等。
崗位要求:法律、勞動關系、人力資源管理或社會管理專業;熟練掌握現代辦公設備和使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辦公室綜合崗位1名
崗位職責:從事行政、人事、財務、綜治等日常事務;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崗位要求:中共黨員;法律、人力資源、財務、中文等相關專業;熟練掌握現代辦公設備和使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2.熱愛工會事業,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關系在京。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限北京生源)。
8.報考法律服務崗位的必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報名。應聘者請于2017年3月5日、6日、7日(共三天)9:00—16:00之間到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報名。報名地址:西城區虎坊路13號職工服務中心一層北側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
(二)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崗位報名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3.戶口本原件、戶口本首頁、本人所在頁及變更頁復印件1份。
4.學歷及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5.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張。
6.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根據報名情況,嚴格篩選,確定筆試人員。筆試實行百分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數不足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但如少于2人,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2.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如擬聘用人選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報考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
我單位將考察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信息在本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名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聯 系 人:于瑩、王凌涵
聯系電話:83570081、83570077
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
2017年2月2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