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衛計委事業單位空缺崗位調劑招聘簡章
為滿足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對緊缺急需人才的需求,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內人社發[2016]15號)、《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所屬部分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空缺崗位進行調劑的方案》規定,現將《內蒙古衛生計生委所屬部分單位事業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空缺崗位調劑招聘簡章》予以公布。
一、調劑招聘單位及計劃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主管的3個直屬單位共14個招聘崗位,分別是:自治區中醫醫院6個、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5個、自治區第四醫院3個,詳見《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調劑招聘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招聘范圍
從參加2016年度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統一筆試,進入面試范圍,未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員報名。
2、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學歷要求:應聘人員學歷必須是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點畢業生, 且學歷、學位雙證齊全(不包括全日制專升本)。
(7)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12月31日前、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8)符合具體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調劑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3、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本科、制研究生(不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實施方案》(內人社發〔2016〕15號)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工作由委直屬各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分別負責,統一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攜帶《調劑招聘報名表》(需提前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WW.impta.com)或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并填寫)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現場報名時間:2017年2月27日9時--2017年2月28日17時
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自治區中醫醫院行政樓人事科302室(呼市新城區健康街11號)。聯系人:田老師, 聯系電話:0471-6920062。
(2)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行政樓人事科319室(呼市新城區烏蘭察布西街23號)。聯系人:仝老師, 聯系電話:0471-4932093。
(3)自治區第四醫院人事科(呼市新城區機場路與110國道路段)。聯系人:宋老師,聯系電話0471-2317369。
2.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要準確、詳細注明擬報崗位與專業等信息,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3.在由各招聘單位抽調專人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4.報名結束后,根據報名情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的條件,按1:1及以上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超過3:1比例的所有人員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WW.impta.com)及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網站上公布。
四、招聘辦法
1.面試考務安排
(1)各招聘單位抽調專業人員組成面試考官組。
(2)每個面試考場設計時員1人、計分員1人、核分員1人、紀檢員1人、場外引領員1人。
(3)在各招聘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面試工作的組織實施,所有考務人員實行入闈管理。
(4)面試場地設候考室、面試室、候分室。
2.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3.面試程序
各招聘單位所有崗位均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
(1)抽簽: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候考室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規定時間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機會。
(2)面試:工作人員按順序引領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考場參加面試。面試過程中,首先要說明自己的抽簽序號,不得透漏姓名、畢業院校等相關個人信息。
(3)評分:面試統一實行百分制,由面試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為應聘人員面試總成績。
(4)公布成績:下一崗位面試結束后,由主考官當場公布上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
4.面試分數線
本次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所有崗位面試成績均需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面試成績
6.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選。如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且都進入體檢與考察將超出招聘計劃數的,將組織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
7.本次面試結束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
凡通過筆試、面試符合錄取分數的人員,在自治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的,報自治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考察
成立考察組,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嚴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結論。
六、公示與聘用
1.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各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站上對擬聘人員公示7天。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經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應聘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
3.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規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直接正式聘用。
4.畢業生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手續前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聘用到事業單位的、辦理聘用手續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5.對已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七、紀律和監督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面試考官與參加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應聘資格。
本方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執行。
監督舉報電話: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471- 6946007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0471-6944911
附件:
(1)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調劑招聘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