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洱西盟縣人民醫院招聘緊缺人才7人公告
為加強西盟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37號)的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同意,西盟縣人民醫院2017年緊缺人才招聘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專業:臨床醫學
(二)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普通招生應屆畢業生;
2.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2017年3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含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
(一)參加云南省高校“雙向選擇洽談會”現場招聘
由招聘單位到各大院校參加現場招聘會,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就業推薦表等相關材料到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星期三)9:00-16:00.
報名地點:昆明醫科大學人才招聘會現場(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昆明市呈貢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
(二)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對參加云南省高校“雙向選擇洽談會”現場招聘沒有招聘到的崗位,采用報考人員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面試方法進行。
(一)現場招聘會
1.各招聘單位安排專人收取應聘人員的推薦材料、本人簡歷及相關信息。
2.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報名人員的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內容以專業知識為主。
3.西盟縣人民醫院面試時間: 2017年3月15日,地點由招聘單位安排。
4.面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候選人,簽訂三方協議(含補充協議)。
(二)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1.考生攜帶本人簡歷及相關材料到招聘單位報名。
2.招聘單位根據報名人員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3.面試內容、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安排。
4.面試結束后,由招聘單位確定人選,簽訂相關協議(含補充協議)。
四、考核和體檢
簽訂協議人員畢業后,等額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的人選,考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考核
報考人員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相關證件及學籍檔案,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核,無異議后進入體檢。
(二)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為西盟縣人民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西盟縣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三)首次聘用期限為五年(含試用期一年)。聘用人員上崗后,享受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指2015年、2016年、2017年畢業的學生。
(二)聯系電話
西盟縣人社局:0879—8345263
西盟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0879—8342872
(三)查詢網站
西盟佤族自治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
(http://xxgk.yn.gov.cn/Z_M_013/?departmentid=1561)
(四)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2.聘用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4.公示期滿,聯系不上應聘人員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西盟縣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邀請縣紀檢監察進行監督檢查。
西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盟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