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醫科大學調劑招聘簡章
為滿足學校高等教育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對急需人才的需求,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內人社發[2016]15號)、《內蒙古醫科大學調劑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規定,現將《內蒙古醫科大學調劑招聘工作人員招聘簡章》予以公布。
一、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簡介
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內蒙古自治區腫瘤醫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急救、康復、防癌保健為一體的三級醫院。前身為呼和浩特鐵路局中心醫院。創建于1958年,1995年被評為三級乙等綜合醫院。2004年,醫院整建制移交至內蒙古醫科大學,更名為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并確定以腫瘤專科作為醫院今后主要的發展方向。2012年11月,自治區衛計委正式批準醫院增掛“內蒙古自治區腫瘤醫院”名稱, 2014年12月,獲自治區編辦批準備案。
醫院現有住院、醫技大樓建筑面積7.8萬平方米,門診樓0.4萬平方米,后勤保障樓0.4萬平方米。新的門急診綜合樓規劃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將于2017年投入使用。屆時,醫院的總建筑面積將達到12.6萬平方米。其中,實踐教學用房面積為2150平方米。醫院在職職工969人,衛生技術人員795人(其中護理人員392人),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175人。編制床位900張,開放床位700張。按照國家衛計委三級腫瘤專科醫院學科設置要求,設置臨床專業科室25個,醫技科室13個,逐步形成以腫瘤專科為特色,相關學科統籌發展的學科布局。
二、招聘計劃
調劑招聘計劃19人,詳見《內蒙古醫科大學調劑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參加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筆試,進入面試范圍、未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學歷要求:應聘人員學歷必須是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點畢業生,且學歷、學位雙證齊全(不包括全日制專升本)。
7、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12月31日前、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8、符合具體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醫科大學調劑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統一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攜帶《內蒙古醫科大學調劑招聘報名表》(提前在內蒙古醫科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下載并填寫)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后勤保障樓2樓人事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42號)
聯系人:李老師 吳老師
聯系電話:0471-3280817
(二)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要準確、詳細注明擬報崗位與專業等信息,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三)在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抽調專人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建立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誰審查,誰負責。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四)報名結束后,根據報名情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的條件,按1:1及以上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超過3:1比例的所有人員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內蒙古醫科大學網站上公布。
五、招聘辦法
(一)面試考務安排
1、學校抽調專業人員組成面試考官組。
2、每個面試考場設計時員1人、計分員1人、核分員1人、紀檢員1人、場外引領員1人。
3、在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面試工作的組織實施,所有考務人員實行入圍管理。
4、面試場地設候考室、面試室、候分室。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17年3月7日
上午8:00報到,8:30正式面試
2、面試地點: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后勤保障樓3樓會議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42號)
(三)面試程序
1、抽簽: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候考室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進行封閉管理。未按規定時間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機會。
2、面試:工作人員按順序引領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考場參加面試。面試時,首先要說明自己的抽簽序號。面試過程中,不得透漏姓名、畢業院校等相關個人信息。
附屬人民醫院所有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
3、評分:面試統一實行百分制,由面試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為應聘人員面試總成績。
4、公布成績:下一崗位面試結束后,由主考官當場公布上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并領取面試成績單。
5、考生離場:考生拿到成績單后,立即離開,不得在考點逗留。
(四)面試分數線
本次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所有崗位面試成績均需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面試成績
(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選。如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且都進入體檢與考察將超出招聘計劃數的,組織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凡通過筆試、面試符合錄取分數的人員,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定,在自治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的,報自治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內蒙古醫科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
(二)考察
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組,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嚴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結論。通過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應聘資格條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經歷、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質等情況。根據考察結果,對不適合崗位需求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站上對擬聘人員公示7天。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經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應聘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和社會保險制度,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規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直接正式聘用。
(四)畢業生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手續前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聘用到事業單位的、辦理聘用手續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對已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十、紀律和監督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學校紀委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面試考官與參加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應聘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0471-6944911
自治區教育廳 0471-2856911
內蒙古醫科大學 0471- 6653046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二)未盡事宜按《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執行。
(三)本方案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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