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六盤水盤縣事業單位第一季度招466人公告
來源:
2017-02-23 13:56:23
盤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推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及《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等有關規定,盤縣2017年第一季度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6人。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盤縣2017年第一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核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盤縣2017年第一季度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6名,其中鄉鎮招聘10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到村任文書,服務期不少于兩年。具體招聘職位詳見(附件1)《盤縣2017年第一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詳見《職位表》)。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7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詳見《職位表》)。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盤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盤縣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及在盤縣服務的“同步小康駐村大學生志愿者”(以上人員統稱為“專項招聘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7年2月28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專項招聘的職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方可報考:
(1)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到盤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限截止2017年2月28累計服務滿兩年的人員報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限截止2017年2月28期滿一屆的人員報考。
(3)盤縣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同步小康駐村大學生志愿者”限截止2017年2月服務期滿一屆的人員報考。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4年2月28以來招錄到我縣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及2014年2月28以來招聘到我縣行政區域內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招聘年度計算,如2014年招錄(聘)的工作人員,2015年辦理錄聘手續的,招錄(聘)年度為2014年)。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7年2月28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工作由縣招聘領導辦公室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8日―3月4日 共五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特別注意:請考生安排好時間提前報名,否則因最后一天報名人數過多導致無法報名的,考生自行負責。
2、報名地點:
綜合類: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教育系統:盤縣教育局
衛生系統:盤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3、報名要求:按照招考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提供從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以及學位證(2017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及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一式三份)。報名時每人交報名費共100元(不含資料費)和近期同底免冠2寸白底照片3張以及電子版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命名為:身份證號,例如:52020219******0123)。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二)資格審查
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和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審查人員簽署意見,加蓋部門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給予其改報其他職位;若不符合改報職位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改報職位的時間為2017年3月6日上午09:00至2017年3月7日下午17:00。
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盤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考聘用工作始終。
五、專業測試及筆試
專業測試及筆試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一)專業測試
根據崗位的工作需求,報考盤縣廣播電視臺01職位的應試人員筆試前需做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
2.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 ,具體安排如下: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身份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有效身份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
未完成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面試人員為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確定后,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面試當日實考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另行確定。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由縣招聘辦另行組織筆試考試,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生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考生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部署,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不再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5.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
6.截止到政審考察時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2017屆畢業生截至至9月30日以前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
7.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或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各招聘單位填寫《錄(聘)用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017屆畢業生暫緩聘用,截止2017年9月30日前必須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超過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的視為政審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本次招聘考試所有信息發布均在六盤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gzlps.gov.cn/)和盤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xian.gov.cn/)。
(四)考生應關注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未參加相關環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政策咨詢電話:0858-3635099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附件:3:誠信承諾書.doc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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