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文化局招聘57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文化局
2017-02-28 14:58:21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招聘57人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文化局各事業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事業單位考生須具備的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執(職、從)業資格的應屆畢業生;
(四)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應符合進京條件:原則上應為在京院校的應屆畢業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不超過35歲,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不超過27歲,本科學歷年齡不超過24歲,成績單無不及格或補考科目,外語四級以上證書;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崗位信息、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
二、事業單位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至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二)報名地點:北京市文化局(海淀區上園村30號)417室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人員登錄“北京市文化局”網站,詳細閱讀《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并下載、填寫、打印《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所報單位及崗位不得超出《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的范圍;
2、請攜帶《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外語合格證明、執(職、從)業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張兩寸照片(辦理準考證)參加資格審核,北京生源的報名人員還需攜帶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資格審核合格領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同步考試準考證》,不得代報名。
三、事業單位筆試
(一)筆試內容:公共基本能力測驗
(二)筆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
(三)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請于4月17日登錄“北京文化熱線”網站查詢。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四、事業單位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請于4月17日登錄“北京市文化局”網站查詢。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擬聘用人選,綜合成績分別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0%、60%的權重計算。其中藝術表演團體的演員和演奏員職位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名順序確定擬聘用人選。成績在各招聘單位官方網站或規定網站上公示7天。
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及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
五、事業單位考核、體檢和公示
招聘主管單位組織考核、體檢工作。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在各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主管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事業單位需說明事項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此次報名、考試資格。
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咨詢電話: 82210746
監督電話: 82210748
北京市文化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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