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7-03-01 15:57:08
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基本涵義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的政治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就是: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唯一執政黨,八個民主黨派在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前提下,具有參政黨的地位,與中共合作,參與執政。
政治協商制度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社會各界的代表,對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舉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的制度。
政治協商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組織形式。
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最主要的政治內容和組織形式。
政治協商是統一戰線的形式之一。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存在的政治基礎是四項基本原則。
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二、中國的參政黨
中國的參政黨是中國的民主黨派。
中國的民主黨派是指那些成立于1949年之前、致力于在中國實現資產階級共和國,同時在中國共產黨推翻國民黨統治的過程中明確支持中國共產黨、承認中國共產黨領導權、反對國民黨,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能夠存在下去的政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在中國,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中國多黨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國共產黨和八個民主黨派。八個民主黨派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下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在中國多黨合作制度中,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共同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形成了“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基本特征。中國多黨合作制度在中國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中顯示出獨特的政治優勢和強大的生命力,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中國的政黨制度》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簡稱民革)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簡稱民革),以同原中國國民黨有關系的人士、同民革有歷史聯系和社會聯系的人士、同臺灣各界有聯系的人士、社會和法制專業人士以及其他人士為對象,著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層人士和中高級知識分子。
1947年11月,中國國民黨民主派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第一次聯合會議在香港舉行。1948年1月1日,會議宣布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正式成立。
民革成立以后,參與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籌備召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創建,為新中國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貢獻。
新中國成立后,民革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成員,參加人民政權和人民政協的工作,為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發展愛國統一戰線、順利實現社會主義改造和促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民革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大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建立和健全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工作機制,積極履行參政黨職能,在國家的改革開放建設和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中發揮著積極作用。始終以孫中山愛國、革命和不斷進步的精神鞭策和激勵自己,是民革的光榮傳統。
民革歷任主席為李濟深、何香凝、朱蘊山、王昆侖、屈武、朱學范、李沛瑤、何魯麗、周鐵農。
截至2012年6月,民革在全國共有30個省級委員會、267個市級委員會、52個縣級委員會,共有黨員101865人。
中國民主同盟
(簡稱民盟)
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是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慶秘密成立,當時的名稱是“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1月16日,張瀾在重慶公開宣布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成立。1944年9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在重慶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決定將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改為中國民主同盟,由團體會員制改為個人申請參加。
民盟歷任中央委員會主席為黃炎培、張瀾、沈鈞儒、楊明軒、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圖南、費孝通、丁石孫、蔣樹聲。現任主席張寶文。
截至到2013年底,民盟共有成員24.7萬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4.1%,普教界占31.6%,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界占5.8%,科學技術界占9.1%,醫衛界占8.5%。省級組織30個,市、縣級組織408個。
中國民主建國會
(簡稱民建)
中國民主建國會(簡稱民建)是主要由經濟界人士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的參政黨。
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慶成立,成員主要是愛國的民族工商業者和有聯系的知識分子,發起人有黃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復亮、孫起孟等。民建成立后,積極參加新民主主義革命斗爭。1948年,民建響應中國共產黨5月1 日關于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派代表赴解放區參加籌備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參與制訂《共同綱領》,選舉中央人民政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作出了貢獻。
民建第一、二屆中央委員會主任委員為黃炎培,第三屆中央委員會主任委員、第四屆中央委員會主席為胡厥文,第五、六屆中央委員會主席為孫起孟,第七、八屆中央委員會主席為成思危,第九、十屆中央委員會主席為陳昌智。
民建在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組織,現有成員14萬多人,大多數為經濟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人士。其中,有3338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16637人擔任各級政協委員、3709人擔任區、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還有4152人擔任各級特邀、特約監察員、檢察員職務。
中國民主促進會
(簡稱民進)
中國民主促進會(簡稱民進)是以從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具有政治聯盟性質、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是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參政黨。
民進創始人是抗日戰爭時期留居上海的部分文化教育界進步知識分子和工商業者,主要有馬敘倫、王紹鏊、周建人、許廣平、林漢達、徐伯昕、趙樸初、雷潔瓊、鄭振鐸、柯靈等著名愛國民主人士。在敵偽統治時期,他們與中國共產黨人一起,堅持抗日救亡斗爭。抗戰勝利后,他們積極參加反內戰、爭和平,反獨裁、爭民主的愛國民主運動,并根據斗爭需要,于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正式成立了一個以 “發揚民主精神,推進中國民主政治之實踐”為宗旨的政治組織,定名為中國民主促進會。
民進中央歷任主席是馬敘倫、周建人、葉圣陶、雷潔瓊、許嘉璐。現任主席是嚴雋琪。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民進在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地方組織,有市縣級組織 335個,基層組織6816個,會員13.3萬余人,平均年齡50.5歲。全會成員中有各級人大代表2066人,各級政協委員11600人,其中全國人大代表62人,全國政協委員80人;在政府和司法機關擔任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920人。
中國農工民主黨
(簡稱農工黨)
1930年8月9日,國民黨左派領導人鄧演達在上海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干部會議,成立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1935年11月10日改名為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1947年2月3日改名為中國農工民主黨。
農工黨主要是以醫藥衛生、人口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具有政治聯盟特點、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是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參政黨。
農工黨歷屆領導人和主席為鄧演達、黃琪翔、章伯鈞、季方、周谷城、盧嘉錫、蔣正華、桑國衛。現任主席是陳竺。
目前,農工黨在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組織,黨員總數12.56萬人。
中國致公黨
(簡稱致公黨)
中國致公黨是以歸僑、僑眷中的中上層人士和其他有海外關系的代表性人士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黨。
中國致公黨由華僑社團美洲致公堂發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國舊金山成立。建黨以來,致公黨致力于維護華僑的正當權益,關注民族獨立和祖國富強。抗日戰爭開始后,致公黨號召廣大黨員投身抗日,積極支援祖國的抗日戰爭。1947年5月,致公黨在香港舉行第三次代表大會,進行改組,從此走上了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道路,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和建立新中國,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為推動改革開放和祖國統一大業做出了積極貢獻。
歷屆中央委員會主席為陳其尤、黃鼎臣、董寅初、羅豪才。現任主席萬鋼。
目前,致公黨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廣西、福建、云南、四川、江蘇、浙江、遼寧、湖南、安徽、山東、海南、貴州、湖北、陜西、河南等省、市都有地方組織。
九三學社
九三學社是以科學技術界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政黨,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1944年底,一批進步學者為爭取抗戰勝利和政治民主,繼承和發揚五四運動的反帝愛國與民主科學精神,在重慶組織了民主科學座談會。為紀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改建為九三學社。1946年5月4日,在重慶正式召開九三學社成立大會。
九三學社中央歷任主席為許德珩、周培源、吳階平。現任主席韓啟德。
截止2012年底,九三學社有30個省級組織,289個設區市市級組織,27個縣級市組織,5236個基層組織,全國社員總數已達132000余人。社員中擔任各級人大代表的共有1938人,擔任各級政協委員的共有10029人,擔任縣處級以上政府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共有1042人。
臺灣民主自治同盟
(簡稱臺盟)
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是由臺灣省人士組成的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1947年11月12日,臺盟在香港成立。新中國成立以來,臺盟參加人民政權和人民政協的工作,推動盟員和所聯系的臺胞,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為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促進祖國統一大業做出了貢獻。
臺盟歷屆主席為謝雪紅(女)、蔡嘯、蘇子蘅、蔡子民、張克輝。現任主席林文漪(女)。1987年至1992年,臺盟第四屆中央委員會實行主席團制,主席團執行主席林盛中(1987-1988年)、蔡子民(1988-1992年)。
目前,臺盟在18個省、直轄市建立了組織,現有成員2700多人。
三、多黨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參政議政
即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各民主黨派成員參與國家重大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參與國家重大政治問題和國家機構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就具體事物進行的協商主要采用以下一些形式:
(1)、民主協商會。中共中央主要領導人邀請各民主黨派主要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開會,中國共產黨領導人就將要提出的重大政策、方針與民主黨派人士協商,聽取他們的意見。一般每年舉行一次。
(2)、高層談心會。中共中央主要領導人根據自己的需要,不定期地邀請各民主黨派主要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舉行小范圍的談心,就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和想法。
(3)、雙月座談會。由中共中央主持,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參加,通報或交流重要情況,傳達重要文件,聽取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議或討論某些專題。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但重大事件隨時通報。
(4)、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可以隨時就國家大政方針和具體的重大問題向中共中央提出書面建議,或約請中共中央負責人交談。
(二)民主監督
民主監督是在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框架下,由民主黨派對中國共產黨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國家機關工作的監督。
監督的主要形式是:在政協會議上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民主黨派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就國家政治、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批評;具有民主黨派成員身份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通過議案、提案、檢查實行監督;民主黨派的成員通過應聘擔任政府的特約監察員、檢察員、審計員和教育督導員來發揮監督作用等。
(三)民主黨派的成員被舉薦擔任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的一定職務
各個民主黨派一般均有少數成員被中國共產黨舉薦擔任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的領導職務。
四、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
(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性質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二)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職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1、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和形式
主要內容包括:國家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方針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報告,國家財政預算,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項,國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領導人人選,國家省級行政區劃的變動,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針政策,關于統一祖國的重要方針政策,群眾生活的重大問題,各黨派之間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
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地方各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種活動等。
2、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與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守法紀、為政清廉等方面情況,參加政協的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
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和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地方各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種活動等。
3、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
包括選擇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形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的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等。
(三)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織原則
凡贊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黨派和團體,經政協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協商同意,得參加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
個人經政協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協商邀請,亦得參加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
全國委員會對地方委員會的關系和上級地方委員會對下級地方委員會的關系是指導關系。
地方委員會對全國委員會的全國性決議,下級地方委員會對上級地方委員會的全地區性決議,有遵守和履行的義務。
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和個人,都有通過政協的各種會議、組織和活動,參加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權利。
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的議案,應分別經全體委員或全體常務委員過半數通過。
各參加單位和個人對會議的決議,有遵守和履行的義務。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
各參加單位和個人如果嚴重違反政協章程或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分別依據情節給予警告處分,或撤銷其參加政協的資格。
(四)全國委員會
全國委員會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由上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
在每屆任期內,有必要增加或變更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決定人選時,由本屆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
現任的全國委員會由34個單位組成,即: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文化藝術界,科學技術界,社會科學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友好界,社會福利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門人士,特別邀請人士。委員共2196人,常務委員290人。
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
全國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并設立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
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候選人由參加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全國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五)地方委員會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凡有條件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
地方,均設立人民政協組織。
目前各級地方委員會3000多個,委員50余萬人。
人民政協各級地方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
各級地方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組成、產生辦法、職責、主要工作機構的設置等,與全國委員會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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