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安徽合肥招聘城管執(zhí)法隊員100人公告
根據省、市相關規(guī)定,現就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城管執(zhí)法隊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100名城管執(zhí)法隊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城管執(zhí)法隊員崗位表》(見附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專業(yè)”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等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報批核準、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3月20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市城管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3月22日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3月23日9: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4月6日至4月7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申論》兩門。《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yè)能力測試等,滿分100分;《申論》滿分100分。《綜合知識》和《申論》按5:5合成后總分100分。筆試合成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8日(周六)上午。
8:00- 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7年4月10日(8:30?11:30,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政務環(huán)路88號,1318室,聯系電話:0551-63536115)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4、2017年4月20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和加分環(huán)節(jié)后,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見崗位表)確定體能測評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入圍人員在體能測評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城管局負責。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體能測評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不超過兩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按《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現行規(guī)定辦理繳費手續(xù),并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執(zhí)行,由市城管局組織實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以體能測評通知書為準。
(五)面試
面試工作集中在5月至6月進行。
面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體能測評合格的同崗位人員中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相應的比例(見崗位表)確定面試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結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招聘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面試公告將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面試入圍名單、時間、地點等以公告為準。
(六)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合成確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市城管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市城管局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jiān)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市城管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按人社部門統一的時間要求,實行由市城管局等額有效遞補方式,累計不超過兩次,兩次統一遞補公告發(fā)布之后,不再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員
市城管局根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九)公示、報批
1、擬聘人員統一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市人社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市城管局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xù)。
3、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聘用手續(xù)、待遇
1、根據市人社部門的批復,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待遇:用人單位為所聘人員辦理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在聘期間,與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實行同崗同酬。
四、其它
(一)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二)咨詢電話
0551-63731082(合肥市城管局)
0551-63536115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51-63536506、63731090(監(jiān)督)
0551-62669622、62615147(考務)
(三)查詢網站: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
附件:《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城管執(zhí)法隊員崗位表》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