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委黨校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中共青海省委黨校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教學、科研工作水平,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共青海省委黨校簡介
中共青海省委黨校成立于1951年3月9日,其前身是青海省干部學校,1956年7月更名為中共青海省委黨校。1991年10月經青海省委批準兼辦青海省行政學院和青海省社會主義學院,與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實行三校合一體制,屬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2007年在青海省社會主義學院掛牌青海中華文化學院,2009年在青海省委黨校掛牌成立青海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2016年在中共青海省委黨校掛牌成立青海改革發展研究院。主要職責是培訓和輪訓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宣傳馬克思主義等黨的基本理論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黨的建設發展理論;培養和培訓公務員及公共管理人員和政策研究人員;開展公共行政理論和政府管理創新研究;提供政府決策咨詢;培訓民主黨派、無黨派和統一戰線其他方面人士;研究和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黨的統一戰線理論、方針和政策;開展對港澳臺以及海外文化交流等文化統戰工作。
中共青海省委黨校位于青海省西寧市黃河路2號,占地面積170畝,建筑面積98779平方米,包括教室、報告廳、學員宿舍樓、多功能會議廳、教研綜合樓等,建有連接中央黨校的遠程教學A級站1個,建有千兆計算機校園網,開通信息點560個。2004年建成世界銀行項目“中國西部開發遠程學習網青海遠程學習中心”。校院實行校務委員會領導下的校院長分工負責制,下設處級機構25個,其中:教學科研部門11個,包括哲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科學社會主義)、黨史黨建、公共管理、民族宗教學、法學、現代科技等8個教研部和青海發展戰略研究所、科研處、研究生部;行政管理部門10個,包括辦公室(國際合作交流處、地方黨校工作處)、組織人事處、教務處、財務處、行政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和干部教育學院、行政學院工作處、社會主義學院工作處、學員工作處等具體職能部門;教研輔助部門3個,圖書館、報刊編輯部、信息網絡中心;服務部門1個:后勤服務中心。校院現有教職工302名,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98名,專業技術人員116名,職員51名,工勤人員37名。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的31名,副高專業技術職務的42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25名。現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1名,省級優秀專家5名,省級優秀專業技術人才5名。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人員68人,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52%,其中從事博士后研究2人,博士12人,在讀博士7人。成立有三江源生態文明、藏學、人口資源與環境、社會倫理與精神文明建設、區域經濟(循環經濟)、人才理論、黨的建設與反腐倡廉建設、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民族宗教問題、統一戰線理論與實踐、現代企業等11個非社團性質研究中心。目前,已建成2個省級人才小高地。
校院目前主要舉辦中共青海省委和青海省政府批準的主體班、研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研討班、推動工作落實的研修班、面向社會其他行業的專題培訓班等4種類型的培訓班次,并開展在職研究生學歷教育,現設經濟學、法學、社會學、公共管理等四個專業。設有一級學科10個,二級學科24個,開設100多門課程、200多個專題。校院主辦的刊物有:中國共產黨類、中國政治類核心期刊漢文版和藏文版雙月刊社科理論雜志《攀登》,半月報《青海學習報》;內部發行刊物《研究報告》及《資政專報》《青海省情研究》《思想理論內參》《報告選》《教研參閱》。
二、招聘計劃
詳見《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計劃表》(附后)。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二)具有較高的職業道德素質、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較強的科研和教學能力,具備良好的教學素養和潛質,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四)學科帶頭人、教研骨干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有10年以上工作經驗,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擔任一定行政領導職務的優先;具有國民教育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40歲(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應聘人員中教學科研能力和業績特別突出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具備與所招聘專業崗位一致或相近的專業學歷,修完獲取學歷、學位規定的所有課程,學業考試全部合格,畢業時獲得所學相關專業學歷和學位證書。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個人申報。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根據《中共青海省委黨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等相關條件,填寫《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過電子郵箱直接向青海省委黨校遞交相關報名資料和《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報名郵箱:zzrschu@sina.com
聯系電話:0971—4396410 4395746
聯 系 人:周戥云 井國玲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黨校資格審核組具體負責,并負責向應聘者做好招聘崗位專業和資格條件的咨詢解釋工作。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報名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中共青海省委黨校根據崗位需求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在考核中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參加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若保留招聘計劃,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將視應聘者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和科研業績情況研究決定是否聘用。
(三)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和科研能力考評)。此次招聘工作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進行。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和試講(專業技能測試),并對科研能力進行綜合考評。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40%,科研能力占總成績的20%,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科研能力成績按比例換算后保留兩位小數。具體考核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中共青海省委黨校網站(http://www.qhswdx.com)。
(四)公示。通過資格審查、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和科研能力考核的擬定招聘人員,在中共青海省委黨校網站進行公示。
(五)確定擬聘人選。根據資格審查情況和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和科研能力考核結果,并經公示后無異議的,經考核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為擬招聘人員。
(六)組織體檢。體檢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黨校組織實施。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中途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其缺額經研究需要遞補的,根據應聘該專業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遞補。
(七)聘用。根據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等綜合成績,由校委會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報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五、相關待遇
(一)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進行管理,享受國家和省上政策規定的相關工資及福利待遇。
(二)與青海千人計劃銜接,對于符合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條件的,經青海省專家評審組評審認定后,分別享受150萬元左右、100萬元左右、40萬元左右特殊支持;同時校院給予一定的配套補貼。
(三)依據青海省現行政策,博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滿1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副高職稱2年可按評審條件申報正高專業技術職務;碩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滿3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六、其他事項
(一)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二)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核總成績有并列的,按是否具有優先條件確定;均具有或均不具有優先條件的,按照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
(三)專業劃分。此次招聘中高層次緊缺人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國家教育部門公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執行。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五)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在2017年3月31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六)我省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青海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附:1、《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計劃表》(點此鏈接查看)
2、《中共青海省委黨校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點擊此處下載)
中共青海省委黨校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