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連云港東海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30人)
來源: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02 15:20:21
2017年東海縣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加強基層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區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連人社規發[20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2.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3.限東海縣戶籍。困難家庭(含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進行失業登記或就業(求職)登記的。
4.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考崗位:公益性崗位,崗位代碼:101。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7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2.報名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考生下載后先在電腦上填寫基本應聘信息,然后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畢業證、戶口薄,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其中身份證的正反面都需要復印。
3.報名費: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免收報名費用,持《失業登記證》,報名費用減半。
4.本崗位開考比例為1:2,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筆試、面試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名單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請資格復審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材料: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注冊備案表》、戶口簿原件或戶口所在地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3.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成績、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 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
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八)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縣人社部門發放錄取通知書并為其辦理相關勞動合同手續,合同期為3年,合同期滿,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
四、工作待遇
被錄用人員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資不低于1800元待遇執行并建立定期增長機制,按規定參加各類社會保險。
五、紀律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選聘全過程由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518-87211969
六、政策咨詢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7027077、87027336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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