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宜賓市事業單位招聘1857人公告
請考生在報名前務必閱讀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宜賓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以及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宜賓市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分別相符;凡崗位所需的職稱、職(執)業資格等各種證書、證明必須是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以上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招報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尚處于5年最低服務期(含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8)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及名額等情況詳見本公告附件1。
三、開考比例
除符合國家、省直接考核招聘條件的崗位或鄉鎮招聘教育衛生專技人員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可放寬(詳見《崗位表》)外,其余崗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達不到相應比例的,調減相應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不調劑。有關情況將及時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公告。
四、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招聘報名僅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宜賓人事考試網( http://www.ybpta.gov.cn)。
網絡報名時間:2017年3月13日10:00至2017年3月17日17:00截止。
(一) 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報考者訪問宜賓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證通過注冊登錄后找到本次招聘報考頁面,如實、準確填寫各項信息,同時按要求上傳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須清晰。上傳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報考人員填報的所有信息應當真實、準確,以便招聘單位了解報考者基本情況,網上填報信息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自負。對虛假、惡意進行網絡報名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網上審查。網上審查只對考生上傳的照片是否符合規范、信息填寫是否完整等進行審核(下同),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及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核。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現場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網上審查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繳費確認;審查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
縣區及以下單位的網上審查工作由所屬縣區人社局具體負責。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縣區人社局咨詢。2017年3月17日17:00網絡報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均不能進行修改或重新上傳,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繳費
網上照片審查通過的考生,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止于2017年3月18日23:00。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按50元/科繳費。通過網上審查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繳費成功者視為有效報考者。
下列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于3月20日至3月22日的工作時間內到就近宜賓市各縣(區)人社局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各縣(區)人社局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統一報送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手續(網上全額退還本次考試報名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打印報名表
報考者須在填報信息并繳費成功后及時登錄宜賓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宜賓市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信息錄入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錄入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不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報名信息錄入表的,后果自負。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和繳費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10:00至4月15日期間登錄宜賓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心理素質測評三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質測評》是所有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統教師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礎》(執行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其余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識》,具體詳見《崗位表》。
(3)專業科目分類設置,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表》。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公布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宜賓人事考試網資料下載欄里。
2.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發〔2011〕11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組通〔2013〕7號)等政策規定,符合國家、省政策規定報考事業單位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6分。
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2017年4月11日至12日的工作時間內將以下材料遞交到招聘單位所屬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股、中心)。特別提示:報考縣區及以下單位的遞交到招聘單位所屬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考生報名信息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見附件2)、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4. 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質測評》×20% +《專業科目》×40% + 政策加分。
筆試各科成績加總后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5月10日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宜賓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錄網站查詢。
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的,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下載并填寫《考試成績查分申請表》交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宜賓市翠屏區大碑巷37號一樓辦事大廳)查分。受理查分申請時間為2017年5月11日13:00—17:00,逾期不受理。
(二)面試
需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方式詳見《崗位表》。其中,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面試人員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試主要考核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現場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地點安排以及體檢、考核等有關事項,縣區及以下事業單位由各縣區人社局具體負責,有關事項將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及時公告。
1.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面試前(其中,不面試的崗位在體檢前)須通過現場資格審查。
按照招考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下同)。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無筆試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審查。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1)《報考信息表》2 份(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 2 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 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市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書面證明原件)。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體檢)資格(下同)。現場資格審查中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體檢)資格而產生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縣區自定的遞補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等情況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按川價費〔2003〕237 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2. 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1.只進行筆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
2.(筆試+面試)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如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不面試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筆試各科成績均有效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低于5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六、體檢、考核、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的《專業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筆試的《專業科目》成績也相同的,以筆試《公共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教育系統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印發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修訂后意見)執行。
(3)其他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4)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5)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6)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三)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對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無誤后,由招聘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核確認。通過同級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其中,所有在編在職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人事)關系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單位憑同級人社部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監督舉報電話:0831—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各縣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十、相關咨詢電話(區號:0831-)
(一) 報考縣區崗位條件咨詢電話
臨港開發區人社局:5201157;5201073(衛生計生處)
翠屏區人社局:8237647、8237648
宜賓縣人社局:6613022;6200842(衛計局)、6201795(教體局)
南溪區人社局: 3185363; 3327011(衛計局)、3329815(教體局)
江安縣人社局:2620738 ; 2622115(教育局)
高縣人社局:5419897;5416946(教體文廣局)
筠連縣人社局:7728456、7724290;7288296(教育文廣局)
珙縣人社局:4318967;4039865(教育文廣局)、4380933(衛計局)
興文縣人社局:8825713;8826587(教體文廣局)、8831132(衛計局)
屏山縣人社局:5700223; 5722272(教體文廣局)、5720085(衛計局)
(二)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服務電話:0830-6667009、0830-2594157
網上技術服務QQ號:274871438、296486330、349693099
宜賓人事考試中心:0831-8247733、8247722、8247086
(三)招聘崗位條件咨詢電話
請撥打上述招聘區縣人社局電話。
(四)有關招聘工作監督電話
0831-5103735
(五)招聘信息公布網站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或宜賓人事考試網( http://www.ybpta.gov.cn)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等,責任自負。
(六)筆試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網站
宜賓人事考試網( http://www.ybpta.gov.cn)
附件:1.宜賓市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