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來源:寧遠縣人民政府網
2017-03-03 15:40:30
2017年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需要,擬面向全市公開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聘)職位、人數
選調(聘)人員共11名,其中政府辦、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2個行政機關(參管)單位公開選調9名,電子政務辦等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聘2名,具體職位和人數見《2017年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選調(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40周歲以下。
3、身體健康。
4、報考行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必須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職務;報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必須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身份或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職務。
5、工作經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年齡以周歲計算,40周歲以下是指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計算依此類推;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日;專業要求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設置。
(二)具體條件
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2017年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規定的。
4、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寧遠政法專項編制人員未滿5年工作年限的。
6、寧遠縣在編教師(根據省市教育督導和縣委議教工作會議穩定教師隊伍精神規定)。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 3月2日在永州人事考試網和寧遠縣人民政府網等相關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至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所有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期間內到寧遠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現場報名。
3、報名所需資料。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由所在單位簽署推薦意見、主要負責人簽字。提供本人的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行政單位或參公事業單位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嚴格按照選調(聘)條件對推薦參加考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職位最低開考比例為1:2。
(三)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1、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考一科,考試內容為報考職位所需的相關知識,滿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載明為準。考生須在筆試前1天到寧遠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選調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同一選調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從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與報考崗位的匹配度、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
(六)公示
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選調(聘)人員,將擬選調(聘)人員在寧遠縣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經公示,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聘)資格。
(七)調入。擬選調(聘)人員按相關規定到編制、人社、財政等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寧遠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 0746-766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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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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