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宿州靈璧縣扶貧辦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靈璧縣扶貧辦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的基本操作;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溝通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強;
(五)具有吃苦耐勞和無私奉獻精神,工作耐心細致,能勝任崗位工作;
(六)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七)聘用期間不得請長假。
報考者須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的學生;
(二)現役軍人;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名額
合同制扶貧數據平臺工作人員20名(其中男16名,女4名)。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7年3月7日—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靈璧縣扶貧發展中心
地址:縣政務新區302室
(三)報名程序
1、現場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彩照4張、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上述報名地點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
2、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有效證件進行認真審查,確認報考資格。
(四)開考比例
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規定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數。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時,報名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3、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組織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公共科目,總分100分。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
(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
(一)面試人員確定
面試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照1.5: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比例的,以實有人數為準。
(二)面試內容
本次面試根據崗位特點,設置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組織協調等綜合素質。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
報名人員攜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權重:各按50%確定。
上述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聘用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筆試成績分高者優先)。
考試工作由靈璧縣扶貧辦組織實施。
八、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依據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靈璧縣扶貧辦組織實施。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時間3天。公示期間被舉報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經核查屬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遞補1次。
經公示無異議的,扶貧辦與應聘人員簽訂試用合同(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月工資15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月工資1800元,同時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聘用合同一年簽訂一次,根據平時工作表現及考核成績確定是否續聘。三年合同期滿后,若工作需要,可續聘。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務咨詢電話:0557-6039702
紀律監督電話:0557-6039863
靈璧縣扶貧辦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