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荔灣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書記員15人公告
來源:荔灣區政府門戶網
2017-03-08 14:54:18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關于2017年招聘合同制書記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審判輔助力量,適應司法體制改革的新要求,根據我院辦案人員的配備情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職責
(一)招聘職位:書記員。
(二)招聘人數:15名。
(三)工作職責:在法官指導下做好案件排期、庭前準備、庭審記錄、制作簡單的文書和送達工作、辦理閱卷和卷宗移送工作、做好案件相關信息錄入、司法公開及檔案工作等。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二)書記員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周歲至以上28周歲以下(1989年4月1日后至1999年3月31日前期間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愿意履行書記員職責與義務。
(四)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五)身體健康,符合崗位工作要求。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法院工作經歷、表現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已經錄用的,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宜錄用的。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形式。每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報名時間:2017年3月9日至10日,每天上午8:45至11:30,下午14:15至17:00。報名地點: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二樓大堂(龍溪大道273號)。
報名時須遞交以下資料:(1)大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張;(2)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結婚證或未婚證明、計生證或符合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A4版);(3)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報考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并遞交身份證復印件;報考期間不能使用不同的身份證;報考人員應確保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二)考試
書記員的考試分為筆試、速錄測試和面試三部分。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能力,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
2.速錄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速錄技能。速錄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速錄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3.面試當天根據現場抽簽確定面試序號,每人面試時間為5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等。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速錄測試×40%+面試成績×40%,如總成績出現同分情況的,速錄測試準確率高的優先考慮。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將以此遞補體檢人選。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荔灣區人民法院網(lwfy.gzcourt.gov.cn),荔灣區法院官方微信予以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由我院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棄聘用的,由本院決定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聘用人員須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過期以棄權處理,并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
六、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三)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以及荔灣區的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四)被聘用人員自行解決住房問題。
(五)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83005978
(六)招聘工作由監察室全面監督,監督電話:83006010。
本公告同時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網(lwfy.gzcourt.gov.cn)、荔灣區法院官方微信發布。
本公告由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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